浅议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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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
一、引言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 国家审计就是由国家法律确认的,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关和职业人员对国家财政收支和公共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能所实施的监督与控制活动,也可以理解为,国家运用一定的行政手段和专业技术手段对当前经济社会所进行的一系列监督管理工作。其具有特殊性、广泛性和连续性及专业技术性等特征。 原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如是说:国家审计不仅是照妖镜,还是显微镜、望远镜;不仅是经济卫士,还是经济医生;不仅是看门狗,还是牧羊犬。因此,国家审计对国家财政经济监督的单一职能早已延伸向社会的方方面面。首先,具有监督职能,这是国家审计最基本、也是最直接的一项职能;其次,还具有惩治职能及控制职能等。 二、国家审计在我国国家治理中的现状和问题 (一)国家审计在我国国家治理中的现状 自我国《审计法》颁布以来,审计人员通过逐渐摸索和创新,使得审计制度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及制度化的轨道,不仅在立法上,而且在实践上丰富了我国审计监督工作的内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每年都由审计署长向全国人大委员会报告一次,这更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及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其次,从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中可看出,我国当前的国家审计制度是典型的行政型国家审计制度。国务院、各省级政府、各地级政府及各县分别设立相应的审计机关,即审计署、审计厅(局)、审计局、县级审计局。各级审计机关受同级政府委托,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权,每年针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做汇报。 (二)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问题 1.审计独立性不够 我国审计机关设在政府,在政府领导下实施审计,其审计项目、经费、领导的任免等都由政府控制,具有很强的政府“内审”色彩。这种管理体制暴露出的问题有:审计结果透明度受到限制,审计监督领域留有死角,其目标和重点不稳定等,造成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作用的影响无法最大程度的发挥。 2.审计范围有盲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资金和资源被多种所有制主题使用,但是我国法律对国家审计范围做了相应限制性规定,规定只将国家机关、国有企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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