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现代化需解决六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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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制度的稳定。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以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为核心,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为此,一是明确界定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韩俊认为,只有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民才能安心,农村才能长治久安。为此,要加快给农民颁发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让农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以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为名,强占强征土地,损害农民土地财产权。 二是禁止强迫农民以土地权换市民权。“家中有地,进退有据。农村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不是国家无偿分配给农民的福利,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让农民带着土地权利进城,成为新市民,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韩俊说,适应农民工进城落户和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应赋予农民工对承包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股权自主处置权,为农民实现土地财产权创造条件。 三是真正按照土地的市场价值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韩俊认为,我国征地范围过宽,对农民的补偿偏低。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巨大,需要大幅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整理:WWW.YbAsk.COM 。 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民集体开发,让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农村经营体制怎样有活力——建立健全农业经营服务体系 农户分散经营有其不足之处,如何才能形成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体制呢?韩俊提出,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把家庭分散经营的优势与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形成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体制,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要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为此,韩俊认为,要加快推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此外,韩俊表示,要进一步发挥好村级集体组织在统一经营和服务方面的作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 托,带动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结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是我国农业体制创新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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