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CPA《经济法》复习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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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2008年新增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可能结合《公司法》或《证券法》出现在综合题中。 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本章在2007年教材中为第二章企业法,2008年调整为第四章,改名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主要变化是,完全删掉了有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内容。自2000年以来,2007年第一次以合伙企业法的内容独立出现综合题。 第五章 公司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在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部分中,相应增加了一些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另外,单独增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2001年发布;2002增加;2006年删除;2008年恢复)。本章历来是重点章之一,教材内容多,考试分值高。本章历年考试各种题型都会出现,虽然2007年没有出现综合题且分值较低,但并不能改变本章的重要地位。出现在主观题中的考点一般有:设立条件、各机构的职权、各种会议制度、股权转让、独立董事制度、与证券法的结合(包括股票和债券的发行条件)等。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的法规,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两部分有关规定。整理:WWW.YbAsk.COM 。 本章2008年增加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两部分,加上外资并购部分,构成本章的重点内容,应重点关注。对于合营、合作、外资企业,应该关注各自的出资、机构、解散等,这些方面历年考试出现客观题比较多。 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管理人制度进行了重新编写。本章近几年的考题主要是客观题,所占分数不多,2007年因出现综合题造成分数大幅增加。学习本章应当沿着破产程序这条线进行,从达到破产界限到破产清算,其中有可能出现重整或和解。 第八章 证券法 2008年教材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的法规,重新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部分的内容,并作为独立的一节出现。另外,根据新的法规,对发行公司债券制度进行了重新编写。本章是难度比较大的一章,大量繁杂的条件都是一些硬性规定,没有什么规律,难以记忆,还有一些难以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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