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汽车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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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汽车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一、交通事故简析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车、路及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各成因之间的关系是相关联的,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异常时,都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目前,事故车辆技术鉴定工作缺乏符合相关法规,且较先进、科学、适用、可操作性强的鉴定规范。 二、 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于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过去机动车相对人口数量而言比重很小,交通事故量不多,有关交通等方面的法规还很不完善,机动车辆的车主主要是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公有,无论责任的大小一般均有车辆所属单位承担费用;即使因赔偿发生纠纷,也依靠事故处理人员进行调解即可解决。 三、 汽车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机构 因为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发展历史短,目前可供使用的专业理论体系和方法还局限于专家的经验和知识,因此,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专业人员应是具有多学科性知识的综合型、知识型专门人才。 第一类机构将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一类的附属于公检法系统的专业机构,这种机构在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作为职业形成的初期,将作为主导地位而存在。编辑:www.ybask.Com 。 第二类机构将是由一些大学和汽车交通研究院所的专业人员成立的交通事故研究室(鉴定工作室)。 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作为职业的前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能否形成行业或形成一个职业群体,极大地取决于社会的发展,依赖于汽车的普及率、交通事故发展的严重程度、法律的完善程度以及社会公众的文化素质与法律意识。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在我国已有逐渐发展的趋势,可能有如下因素。首先,随着汽车和交通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量大幅度增加;第二,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的迅速提高;第三,警力及其技术力量的不足,无法应付如此众多的交通事故问题;第四,道路交通条件日趋复杂和汽车技术与交通技术的日新月异,交通警察因业务繁忙而无法适应技术的发展;最后,因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失败而诉诸民事诉讼的数量逐年增加。基于这些因素,才有了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社会需求。 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 三、交通事故鉴定的法学基础 1、交通事故鉴定的法学理论基础—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是研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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