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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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多党合作思想论析
一、胡锦涛关于多党合作的新论述 早在2004年1月,胡锦涛同志就提出,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地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1] (一)关于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新论述 2005年2月4日,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他提出:“要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不断研究多党合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多党合作的新机制新方式,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2]同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意见》,一方面对民主党派职能的履行,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范,使程序和制度更加完善。同时还对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意见》中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二)关于政党关系的新论述 胡锦涛指出,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胡锦涛第一次把“政党关系”列为我国社会政治领域五大关系之一;第一次把政党关系界定为互相促进关系;第一次提出关于如何实现政党关系和谐的“四个既要又要”等理论,认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wWW.yBaSk.cOm总之,从“长期共存”到“互相促进”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理论的新发展。 (三)关于参政党建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设的新论述 中国共产党作为多党合作格局中的领导党、执政党,既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支持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2005年2月,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坚持执政党建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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