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XX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报告 |
|
|
民营企业和行业组织深化推行工作。先后走进中建筑港集团、海尔、海信等企业集团、青岛D&D投资集团公司、维客集团等民营企业、工商银行、青岛银行、保险协会、道路交通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组织,送法上门,主动服务。通过我会驻工商联、建设、工商消费、证券期货、对外经济合作等行业仲裁中心,在各行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协助行业协会调解经济纠纷37件,为民营企业解决经济纠纷120余件,受到了企业、行业协会的称赞;成立了驻中建筑港集团、青岛D&D投资集团公司、平度市工商联办事处,使青岛仲裁委员会派驻服务企业、行业的办事机构达到61个。三是强化各区市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基础。我会驻市北、四方、李沧、崂山、西海岸、城阳、即墨、胶州、胶南、莱西、平度等区市仲裁中心,在本地区组织仲裁推行活动102次,解答咨询1240人次,发送宣传材料7033份,协助企业规范合同6037件;组织所属18个仲裁中心在胶州市召开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现场会,胶州、西海岸、工商联三个仲裁中心作了经验交流,对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起到了推动作用。仲裁推行工作中,得到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及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为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亲和仲裁”是青岛仲裁法律服务品牌,“依法、公正、亲和、高效”是这一品牌的核心理念。我们始终抓紧抓好案件质量和效率,以此不断提升青岛仲裁社会公信力。一是案件受理快捷。当日立案率100%,时限内送达率100%,在保证市内四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基础上,今年又把直接送达区域扩展到崂山和城阳区,市内六区直接送达率100%;实行审查、立案、缴费、送达、保全“一条龙”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最大便利,减少仲裁当事人诉累。二是案件审理高效。落实科学组庭、分类审理等办案制度,采取审限预警、全程监督等措施,确保案件审理快捷。案件审理三个月内结案率100%,一个月内结案率达到48%,平均结案天数为52天,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落实联合调解。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综治委等1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案前调解、全程调解、行业调解与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结合起来,做好调解与仲裁工作的衔接联动。通过案前调解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大学学生协会建设工作报告 下一个论文: 工程设计工作管理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