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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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亏、单独纳税,承担法律责任和有限债务责任。母公司与子公司一切经济来往是经济与法律关系;资金调动是债权债务关系;货物流动是买卖关系;人事安排必须按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办事;子公司以股利形式向母公司交割利润。 第三、应建立完善规范的母公司与部分控股的关联公司的关系体制。母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关系比较复杂,关联公司除有母公司的股份外,主要是其他公司的股份,关联公司的前董事会由多方出资者共同组成,它对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具有较大的独立性,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的制比较困难,关联公司处于毋公司半紧密型层次上。母公司根据自己持有关联公司的股权承担责任,享受权利。 2、提高核心竞争力,做优做强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必须把企业发展的目标紧紧锁定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根本性的问题上。要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对企业进行重组或调整。 第一、现有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存在主辅不分,过于臃肿问题的和与主业无关的部分太多,母子公司链条拉得过长的,为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努力推进主辅分离,把与主业无关的部分剥离出去,把过长的管理链条截短,使能够体现核心竞争力的主业部分更突出、更精干,更有条件快速发展。 第二、增强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创新能力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要树立自主创新主体意识,要建立自己的创新开发中心,要形成有利于文化产品创新及创新成果转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重视对外部环境的分析预测、准确把握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正确确定创新的方向,选好创新切入点。要大力培育和扶持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3、壮大规模,做大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与国外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无论在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研究开发投入和能力、管理和营销水平等方面都不在一个层次,既不够强、更不够大,培育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还必须壮大其企业规模。 第一、可利用文化产业名企的品牌效应,吸纳资金、人才等资源,进一步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品牌企业具有较强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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