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施学分制是高等学校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高校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形式,由此产生了弹性学制和诸多适合学生灵活、自主学习的机制。学分制改变了高校以往按学年进行学生管理的方式和提供高等学校教育产品的方式,同时也衍生了许多财务管理方面的新课题,尤其对学生收费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诸如学费分项收费标准的确定、优化缴费管理、收费监督管理,预算拨款依据、收入预算编制、办学成本等,需要财务工作人员探索新的思路,积极应对这种挑战。
【关键词】学分制 收费 预算 财务管理
高等学校学分制是高校适应学生个体差异的弹性教学计划,它是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以取得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标准的教学制度。学分制的实施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高等教育接受国际先进管理理念的一种形式。应该说,学分制改变了高校以往按学年进行学生管理的方式和教育产品的提供方式,对学生的“差异需求”进行了个性化管理。由此,对财务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学生收费管理和预算管理方面,产生了诸如优化学费收费标准管理、缴费管理、监督管理,预算拨款依据、收入预算编制、办学成本等新课题。在此本文就有关情况进行具体讨论。
一、实施学分制细化了收费管理工作,加大了收费管理的要求
目前,高校学生学费标准是在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培养成本和生源状况等因素确定的,并需报有关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备案。LocaLHOsT实施学分制收费后,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课的方式改变了以往按学年收费时的管理模式,为了体现学分制对高校管理的激励作用和收费“个性化”管理的优势,财务收费工作也面临新的课题。
1、合理确定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在学分制管理下,学生学费一般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校可在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金额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每学分的收费标准,再将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列作专业学费;但是也有学校不设置专业学费,将每学分收费标准按“学年收费标准×学制÷专业总学分”计算得出。应该说, 后一种方式没有体现学分制管理的激励效应,所以一般高校均采用前一种方式,将专业学费按学制平均分摊到每一学年。这样提前毕业的学生按规定可减免部分专业学费,从而体现对学生的激励效应,但学分费和专业学费的标准如何确定却是见仁见智,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从现行做法看,高校一般规定学生四年制、五年制本科毕业必须修满的最低学分为160分和200分,每个学分的价格基本定位在60—100元,扣除学分学费后即为专业学费。从科学合理的角度看,应该根据“受益原则”来确定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类似于企业成本核算中的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学分学费应该是直接用于学生学习的各项耗费按单位学分计算的支出,应属于教育成本中变动成本核算的范畴。由于我国将高等教育列为公共财政的范畴,因而现行的高等学校核算体系中未体现教育成本核算的要求。从方便和实用的角度看,可以将直接用于教学的“商品和劳务支出”和人员经费中的“学生助学金”合计分摊至在校生所选学分,从而计算出每一学分学费。为了取得较为合理的数据,可选择近年来有关数据进行计算,求出适合各校校情的学分学费标准。
由于目前高校会计核算中均采取项目和科目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因而按照上述办法可测算出全校性的学分学费或者各专业学分学费,同时也就能测算出专业学费。以规模为3万人、四年制综合性大学为例,计算出近三年的学分学费标准分别为77元、86元和84元,剔除一些非正常因素,可选取80元作为学分学费的单价,每个专业学费按(学生收费标准4600元×4-160×80)/4计算得出专业学费1400元。
2、细化优化每生收费项目管理
在学年制收费管理模式下,高校对学生实行“一次性契约”的收费管理方式,在学生不发生其他特殊情况下,学生从进校到毕业离校的收费政策是固定不变的。而在学分制收费管理模式下,学生“自由选择”学习计划,高校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需求,不再实行“批量式”的收费管理方式,转而需要实行“灵活、个性”的收费管理方式,由于学生选课的差异,辅修、重修的出现,使每个学生学分学费标准各不相同,由此产生的每个学生的应收学费标准均可能不相同。这样,学生应收费信息不能批量定义,即便是在较为先进的计算机收费系统管理下,学生收费信息的核对和扣款的工作量都比以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3、收费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学分制收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学分制收费使得学校收费更加明细化,有利于遏制教育乱收费,按学分收费则可使学费收取更加透明,更大程度地满足学生及其家长的知情权,但同时对收费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学生收费总额、标准、项目、程序等都应列入监管的范围,在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高校应采取多种途径将主管部门检查、社会监督、收费公示等形式结合起来,加大对辅修、重修等收费项目的管理,规范休学、转学、提前毕业学生交费及学生退费管理。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按学分制的管理要求,学生正常完成规定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高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即学分学费标准;因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某课程学分的学生,将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的,学校将按这一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重修费用不应高于原来的选修费用。
二、实施学分制对预算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预算管理的难度
在实行“部门预算”的管理下,高等学校的预算一直执行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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