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并达到可操作化。给企业年金以税收优惠是国家利益的一种具体体现,因为政府的核心任务是保障民生与持续不断地改善民生,增进国民福利是政府的根本职责所系,而企业年金是能够增进福利的机制,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来调动企业增进劳动者的福利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政府效能最大化的一个方面。
3.2 健全现行企业年金会计核算
3.2.1 明确企业年金会计主体 新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准则从2007年才正式实施,目前对企业主体的年金会计规范缺乏,所以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国外有关企业年金会计的理论架构,逐步构建年金会计体系、规范年金会计的核算。而企业年金会计体系的构建,首要问题是界定会计主体以及划分会计处理的归属。在企业年金筹集及缴费环节的第一阶段的会计主体为企业(缴费单位),会计处理遵循传统会计基本理论。
3.2.2 继续研究确定给付型年金模式 db计划下,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按退休前的工资水平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满足退休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故能真正发挥养老金计划的社会保障功能。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中的社会统筹部分从性质上看属于db计划,但会计处理建立在dc计划之上,没有反映退休金计划的实质。
3.2.3 重视年金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会计报告上,对企业年金会计信息应该充分完整的披露。企业年金经历两个会计主体,因此企业年金的会计报告也应该包含两个主体的会计报告。同时,在企业年金会计报告中应充分披露与企业年金有重大关联的管理人的信息与责任。另外,企业年金是退休金的一部分。其运行不仅涉及到所有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运行。因此,应实行企业年金会计报告定期报送、鉴证制度;定期公布个人账户信息,以便于了解企业年金的运营状况,评价企业年金管理的绩效,确保企业年金制度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杨晓红.企业年金会计处理问题的理论探讨与适用分析[j].商业会计.2006,(5).
[2]孙建勇.企业年金管理指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邱静.企业年金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财会月刊.2006,(l):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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