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拒绝,不私自承诺客户。
四、保证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便利条件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明示或暗示其他人选择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供应商、承包商,不参与或通过亲友间接参与公司的业务。
五、保证在业务活动中杜绝索贿受贿及吃拿卡要行为,决不以任何借口向客户索取现金、实物、回扣或有价证券,本人及家属不接受客户及下属的宴请、迎来送往,及与工作无关的旅游、娱乐消费等服务。不接受供应商、承包商及潜在客户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等。确属难以推却的,无论金额大小,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在当日内全部上交公司。
六、保证坚持艰苦朴素作风,不堕落腐化,铺张奢侈,挥霍浪费公司费用,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及一切违反国家法律及公司廉洁制度的活动。
七、保证不在供应商、承包商及潜在客户单位持有股份,也不接受上述单位赠送的干股,不与供应商、承包商及潜在客户合作、合资开办公司。
八、保证严格管理家属,不出现家属利用本人职权在供应商、承包商及潜在客户挂名领取薪酬或收受贿赂等间接谋取私利的行为。
九、保证个人不与供应商、承包商等发生买卖、借款、借用资产等交易。
十、保证不出现侵占或挪用公司资金、资产,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决不到公司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承担的各种票据。不出现弄虚作假,欺骗公司费用的行为。
十一、保证不利用工作权利或便利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我愿自觉接受公司任何人对我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公司给予的全部处罚并足额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触犯法律的,愿接受法律严厉的制裁。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将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好表率,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一、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三、公正用权,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四、严格自律,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用公款组织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不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以各种名义吃拿卡要;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
五、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超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不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不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公务用车。
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七、保持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作风,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
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作为普通党员在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中,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郑重向党组织承诺: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坚决与政府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做表面文章,重实干、求实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坚持解放思想,弘扬创新精神,正确对待已经取得的成绩,奋发有为,敢于担当。
三、充分发扬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做到艰苦朴素,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一切事情。
四、坚持组织原则,服从组织领导。对自己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敢于坚持立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
五、坚持深入群众,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倾听百姓意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以上是本人向党组织作出的郑重承诺,请予监督。
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一、严守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定,维护县委班子团结。
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客观规律和科学态度谋发展、办事业,做到不主观武断,不盲目攀比,不违反规定决策。
三、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清正、廉洁、务实。
四、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六、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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