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总结报告 >> 调研报告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婚约及其财产的处理           ★★★
婚约及其财产的处理
而定,得视具体情况而为,分别处理。 婚约既然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自行订立,自然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共同意志协议予以解除。在这种当事人双方合意解除的情况下,一般不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但可请求返还聘礼和其他赠与物。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979条第一款即有此规定。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然, 当事人间的约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也不得借订婚之名索取或诈骗财物。 另外,在片意解除的场合,如有正当事由或自己之所以解约纯粹系由对方过错行为所造成的,解约方一般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在当事人一方没有正当事由而解约或因自己的过错而解约的情况,当事人才往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有关国家的法律,这种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上的损害赔偿,有时甚或还包括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害赔偿。而所谓非财产损害上的赔偿,一般是指清白的女方在婚约期间与男婚约当事人发生同居或性关系,当男方无重大事由而解约,或女方因男方过错构成解约的事由,女方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此处所谓“相当之金额”,其实即指一定的慰抚金。德国、瑞士、墨西哥、秘鲁等国法律均有此规定。æ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此也有明文规定,即:“虽非财产上之损害,受害人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当然,该条之适用是以受害人不存在过错为前提的。 应当认为,上述有关国家与地区有立法对于保护女婚约当事人尤其是对于保护无过错的女婚约当事人的利益有着重要意义。而在我国,女婚约当事人一方一般并不享有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对此有学者也认为,这种非道德行为系双方过错行为,女方不得依此享有经济上补偿的权利,而只主张通过道德上的教育手段来解决。ç笔者认为,我国司法实践上的这种作法与有关学者的主张,不仅让无过错的女方当事人所受的精神上的损害无法得以抚慰,而且更重要的,是放纵了那些恶意当事人的不道德行为,尤其对那些借订婚之名而玩弄女性的少数当事人在客观上起到了一种鼓励作用。有鉴于此,我们应大胆吸收与借鉴德国与瑞士等国成功的立法经验。至于有学者甚至认为,当事人间即使因订婚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亦应自负其责、不得要求赔偿è。笔者不敢苟同。 四、因婚约的解除而引起的赠与和返还责任 关于赠与物物的返还问题,多数国家的立法例均认为,订婚时当事人双方交换的纪念品或互赠的礼物,在婚约解除时得依不当得利原则,请求他方予以返还,德国、瑞士、法国以及墨西哥等国即有此规定。é实际上,基于婚约所为的赠与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11)它不同于一般的单纯以无偿转移产权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在这种赠与中,其赠与行为是为了实现于将来一定时期成立婚姻关系,而一旦婚姻关系确定地不成立,则赠与契约即失其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自应恢复到婚约订立前的状态,即,所受领的赠与物因为丧失合法根据而应返还于赠与人。即使是第三人所为的赠与,一旦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未成立,也应允许其请求返还赠与物。对于这一点,无论是瑞士、德国的法律解释还是美国的判例,均无歧异。 当然,在赠与物的请求返还过程中,以下几个问题也值得我们进一步进行深入探讨,即:当事人一方死亡时的赠与物的返还责任、赠与的时间、以及请求权人是否须为无过错等等,以下笔者将依次加以论述。 对于第一个问题,各国法律的规定互为歧异根据德国民法典,对赠与物有疑义时,不得请求返还,无疑义时,方可请求返还。而依瑞士民法典的规定,在此情况下,赠与物一律不得请求返还。日本的作法与上述两国又有不同,即,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推定有返还请求权。我国法律对此当然缺乏明文规定,不过,笔者倾向于以返还为原则。,因为,前文已述,基于婚约而为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赠与的目的在于将来成立婚姻关系,而一旦当事人一方死亡,条件便无法成就,赠与也便丧失了存在的基础与前提,在此情况下,赠与物自应允许另一方请求返还。 关于赠的时间,是仅仅借订婚时的赠与,还是也包括婚约期间的一切赠与,甚或还包括订婚前的赠与。之所以得究明赠与的时间,是因为它关系到赠与物请求返还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各国的法律解释或判例也殊为不一。在瑞士,订婚时以及订婚前与新婚后为期待订婚或结婚所为的赠与均可请求返还。而依德国的法律解释,订婚时与婚约存续中的赠与可以请求返还,而订婚前的赠与则不得请求返还。美国的判例认为,订婚前和订婚时的赠与可请求返还,而订婚后的赠与一般不能请求返还。对此,笔者认为,不管是订婚前还是订婚时与订婚后,只要是基于订婚或结婚的目的而为的赠与,当事人均可请求返还,但对于难以确认的赠与,则以不返还为原则。 最后,当事人享有赠与物返还请求权是否须以其无过错为前提条件呢?根据瑞士民法的规定,不以过错作为衡量赠与物应否返还的标准,即当事人无论有无过错,对于已为的赠与均有权请求返还,除非当事人已抛弃请求权或出现因当事人一方死亡而使婚约消灭的情形。但依照德国的法律解释,当事人一方若有过错,对于已给付赠与物便会丧失返还请求权。笔者认为,对于赠与物的返还责任应当与损害赔偿分开考虑,不论当事人有无过错,也不论婚约的解除系由双方合意解除还是由一方片意解除,只要当事人间的婚姻确定的未成立,一方对于所为的赠与均有权请求另一方返还。当然,在一方要求解约的情形,若解约方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方造成财产上甚或非财产上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相互混淆或相互代替。

上一页  [1] [2] 

  • 上一个总结:

  • 下一个总结:


  • 看了《婚约及其财产的处理》的网友还看了:
    [工作计划]幼儿园日计划制定及其管理
    [工作计划]班主任的说服能力及其培养
    [工作计划]浅谈班主任责任心对学生、班级成长的影响及其实现
    [调研报告]浅谈当前纪检组织及其干部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xxx区普法工作现状及其对策
    [调研报告]在公诉制度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及其权利保障机制的
    [调研报告]探望权及其执行问题
    [调研报告]干部公示制度的基本形式、局限性及其对策
    [调研报告]集体合同及其履行难现象透析
    [调研报告]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调研报告
    普通总结农村财务管理调查报告
    普通总结XX青年员工状况与企业改革改制调
    普通总结浅析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经常性
    普通总结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构建和谐社
    普通总结村社财务管理调研报告
    普通总结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工作调研报告
    普通总结对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问题的调
    普通总结浅谈地税部门如何从“执法型”向
    普通总结动物防疫标识及疫情监控情况调研
    普通总结消费者维权中新闻媒体的角色功能
    普通总结关于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研的
    普通总结对2个电子政务项目的应用调查
    总结报告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浅谈怎样才是合格的班主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11年第二学期四年级班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景区门票管理调研报告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某区冬季及一季度安全生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扎实抓好下半年经济工作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创建区级文明礼仪示范学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电信公司领导年终述职报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女医院院长三八妇女节创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护士求职简历样本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浅谈纪检监察机服务新农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镇政府城乡环境综
    普通范文[调查报告]2010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11月青年教师入党申请书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医院科室新年晚会计划书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主持词]祝寿庆典主持词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乡镇班子后备干部竞聘演讲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公司端午节致员工和客户的
    普通演讲[征文演讲]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演讲: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元旦祝辞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四年级家长会讲稿
    工作范文
    普通党建工会[入团申请书]一般初中学生入团申请书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索尼中国:决战全球最令人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
    普通汇报体会[学习体会]办公室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获得穿透力的八个重要的步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港口建设工程施工合2
    普通汇报体会[征文演讲]纪检委廉政故事演讲稿
    普通公文方案[常用公文]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
    普通领导讲话[思想宣传]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现场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集中注意我能行——心理健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促进农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对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