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构思 |
|
|
序规定,以弥补和完善我国过去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执行规定在这方面的不足。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依法行政处理决定,预先告诫相对人限期履行义务,为义务人提供最后机会。 2、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发出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执行决定内容包括义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执行的机关、时间、方法、程序、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等。 3、执行实施。如果义务人在限期内仍不自动履行,行政机关就要依据行政强制决定采取具体强制措施。其与民事强制执行基本相同。 (四) 其他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笔者认为,新的“行政强制执行法”应注意:1、扩大行政强制执行的范围;2、扩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行权;3、扩大和加强司法审查权;4、应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时效;5、设置和健全行政执行机构。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总结: 对法释(2002)29号未及问题的探讨 下一个总结: 以程序公正构筑司法公正的平台
|
|
|
看了《我国现代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构思》的网友还看了:
[工作计划]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战略财务计划现代企业预算编制起点 [工作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培训计划 [工作计划]小学教师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培训计划 [工作计划]教师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培训计划 [工作计划]“现代教学技术中心工作安排”学校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科学馆计划”教育工作计 [工作计划]“学第一学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计划”教育工作计 [工作计划]“现代教育技术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学年下半年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