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工作人员,杜绝干部职工的无序流动,进一步规范人事、编制管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借调人员清查清理工作,然后对借调人员进行分类分析,对属挂职锻炼的,继续保留;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由县委组织部办理借调手续,并送县分管领导、编制、人事部门备案;对上述两类以外借调人员,及时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二是对于借调来说,依然是没有统一规则的“自选动作”在发挥作用,造成随意性极大,借入的随意,退回也随意,因为借调没有相应的制度,要解决借调者遭遇的尴尬,只有靠制度。制定干部使用流动制度,加强干部的人事、编制管理。一切干部无序流动尴尬处境的根源,都在于制度缺失,只有建立起一套与借调有关的制度规范,才可以保障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和借调者的权利,并实现有序流动管理,才能够真正走出干部无序流动的尴尬。
三是原则上应减少借调人员的存在现象,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工作人员,经借调单位与原单位协商同意后,明确借调时限,由本人填报借调人员审批表,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分管领导审批。
四是借调单位有空编的借调人员,借调单位和组织部门应及时对借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否则,应及时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是形成借调人员的管理、考核、晋升、提拔制度,解决借调人员的福利、晋级、组织关系等各项权利,探索借调人员“育、管、用”等机制,为借调人员“培土浇水”,搭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平台”。例如借调人员在单位有职务的,借调后,可以保留其职级待遇,原职务自然免除,退回原单位工作后,如果原职位还空缺,可以恢复原职务,或者由原单位酌情安排,不能两头挂职,这样,原单位就可以灵活的安排人员。
六是探索制定干部“能上、能下”使用管理制度,多渠道分流机关单位富余人员和基本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空出有限的编制,用以为机关单位增添新鲜“血液”,促进机关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多采取推荐机关干部和乡镇干部到州、县有关部门上挂、在同级单位平挂、机关干部到乡镇下挂等挂职锻炼方式,代替借调这一形式,一方面可以大力培养好年轻后备干部,一方面通过干部相互交流,又可以解决机关或乡镇人才紧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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