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通过重点帮扶、督促改造,全市有34家小作坊整改提高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对高风险食品重点监管。一是确定“一地一品”,实施专项检查。根据各地以往的监管情况和当地食品产业特点,确定一个高风险的产品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通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巡查,上级部门抽查,形成食品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开展监督抽查。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先后对辖区内涉乳制品、水产品、年货食品等开展监督抽查。
3、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一级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对辖区内乳制品生产企业检查,对企业原料进货把关、现场是否有三聚氰胺;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是否含有三聚氰胺;检查企业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管理执行是否到位;同时根据上级局要求实施驻厂监管,对企业原材料验收把关及储存、生产过程、成品包装入库、成品检验、产品销售台账、不合格品处理、风险监控等各个环节展开监管,严格监督企业原料奶验收,产品出厂实行批批检验,对三聚氰胺项目每批必须送**市质检所检测,确保产品检验合格方能出厂。另外还采取五项措施,保障我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一是启动全市质监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市系统乳制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乳制品举报投诉接待和宣传工作;三是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五是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问责制。
(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相关部门监管界线不够明确
一是《食品安全法》虽已颁布,其实施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法规尚未出台,造成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如街面、集贸市场内糕点房等前店后厂、现做现卖企业应该谁监管;二是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跟不上,许多标准标龄过长,有的已经滞后,明显不具备应有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在技术内容方面与wto协定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要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经费没有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大量的小作坊式企业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农村。目前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过程中,经费远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仅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聘请食品协管员、信息员,这就需要工作经费。同时,许多基层质检机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专项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相关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匮乏,严重制约着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根据国务院新的三定方案,今后将不再进行卫生许可,两证并一证,质检部门职能增加了,责任加大了,但监管队伍没有得到应有的扩充,监管难以到位。食品监管的机构仅设到县(市)级,基层乡镇政府部门无专职的监管人员,不能形成基层的监管网络,无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必要的监管工作,尤其是面对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的食品小作坊、小企业,缺乏专职人员进行有效监控,而这些区域往往又是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多发地带。
3、食品小作坊监管难度大
全市2385家食品小作坊,遍布各地。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素质、检验能力等均达不到应有要求,具体反映为质量意识淡薄,无标生产情况严重,产品质量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工业用添加剂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这些小作坊、小企业具有简易性、季节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给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给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的隐患。
四、探索科学的监管方式,健全应急反应机制
(一)、探索食品企业电子动态监管方式
2008年以来,我局依托自主研发的食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了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为目的、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为措施、以强化过程监控为主要内容、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抓手的完整的质量监管链条。该系统使用“.net”语言,采用bs架构,监管终端依托**质监电子政务工作平台,企业终端由**质监局主页电子监管平台接入。该系统能够按照全过程监管的目标要求,通过监督企业实行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测全报告、变更全告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配合现场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措施,以“动态监管组合拳”,形成对食品企业365天天天监管的态势。食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由企业概况(基本信息)、食品企业监管(过程监控)、外网数据管理(质监政讯)三个部分组成,实现档案、监管、动态、沟通等四大功能。
1、系统组成
(1)企业概况(基本信息)部分。记载了企业相关证照的基本内容,以及人员结构、产值效益等。其中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较为详细地记录了企业产品信息、质量控制、主要生产设备、行政许可、认证认可、综合评定、监督检查、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等基础信息。为确保基本信息的真实性,系统禁止企业对自身的基本信息任意修改,如确需修改,系统会将修改的内容自动提交监管部门审核,只有经监管人员审核通过的信息才会保存。
(2)食品企业监管(过程监控)部分。这是实现对食品企业实时动态监管的主要手段。这部分总共包含了十四个小模块,分别为:产品信息、生产设备、检测仪器、质管人员、原材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生产报表、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不合格品、委托检测、行政处罚和生产许可。每个模块都是由1到2张相对独立的含有相关关键字段的动态数据信息表组成,记载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关键控制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日常巡查”模块,就记载了由监管部门根据《江苏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回访管理办法(试行)》对辖区食品企业的分类分级,进行巡查回访检查的历史记录。“监督抽查和委托检测”模块,记载了食品企业接受国家、省级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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