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相比差别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五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律监督能力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地方条件的限制,引进高学历的法律专业人才十分困难,出现新老检察官接替不上;干警的文化专业结构不合理,学历教育旨在拿文凭,文凭与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导致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方法比较简单,经验化现象突出。
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关注民生,走近群众”创新发展的思路
(一)充分认识“关注民生,走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重要意义
首先,“关注民生,走近群众”是检察机关性质和地位的本质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和执法办案的最高价值追求,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基本价值取向。同时,检察机关只有站在关注民生的立场上,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分析研究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保证执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
其次,“关注民生,走近群众”是落实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权来自于人民的赋予,这就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必须确立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执法实践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注群众需求,缓解民生矛盾,破解民生难题,切实贯彻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而保障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最后,“关注民主,走近群众”是实践检察工作方针的具体内容。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检察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原则,只有关注民生,走近群众,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使检察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关注民生,走近群众才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通过自身的执法工作惩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促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沿着法制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以认真履行职能为主线,着力在“关注”上做文章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关注民生,走近群众”,作为自身的一个重大职责来看待,尽职尽责抓落实。今年市委、政府明确提出全市
五是提高民生案件的办理效果。严格把握民生案件办理的法律政策界限,办案中,把解决法律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一起抓,特别注重加强对被害人权利的保障,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积极探索对因犯罪行为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制度。
(四)以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为主线,着力在“成效”上求突破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工作机制上求突破。通过开通民情检察直通车、建立检察服务点、旁听民事行政案件庭审、设立举报箱等诉求渠道,建立完善以控申、民行检察业务为支撑,检察机关内部全员参与的接访工作机制。落实并推行检察长全天候接待的承诺,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责任明确、高效便民的信访接待处理新模式。做到信息畅通、各负其责、处理迅速、群众满意。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在提升检察工作知名度上求突破。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工作模式,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行变被动接访为专项服务、定期走访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检察工作职能,定期下访了解社情民意,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认识、了解检察工作性质,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
三是努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在探索管理机制改革上求突破。机制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关注民生,走近群众”的治本之策。因此,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要大胆探索检察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解决干警职级待遇问题,充分调动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在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上求突破。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切实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需要、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要把深化“警示教育”、“大学习、大讨论”、“规范执法、干净执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项教育和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弘扬检察职业道德,严明执法纪律,对检察人员贪赃枉法、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依纪依法查处。
五是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求突破。紧紧依靠市委、利通区党工委的领导与支持,克服困难,加快建设步伐,使我院的基础设施和办案办公条件适应不断发展的需要。要加快科技强检步伐,落实网上办案、办公,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检察系统网络升级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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