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的问题解决好了,外在的问题才能得到相应的解决。最近我县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探索规划区内农村建房的管理办法,结合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安置,试图引导农民住宅建设由立式改为套式,由分散的单门独院建房到集中的公寓式住房安置小区安置,北关小区就是环城东路南段建设拆迁农民的安置与商住楼开发结合的一个试点。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民期望值等的差异,就目前来看,这种发展模式在我县推广还存在一定的阻力。
二是鼓励统建联建公寓式住宅、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从我县城和几个重点镇规划区人均土地面积和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来看,农民的住宅建设,其规划、建设应与城市化相衔接。在建设规划上,应体现长效性和统一性,在用地指标安排上应结合存量灵活调剂,增强村级调控能力;在建筑形式上应尽量统一,实用美观。根据人多地少的实际和城市化发展需要,调整现行农民住宅建设政策,积极探索农村节地型新社区建设的新模式。按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拆旧建新、集聚节约、保护耕地”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提高施工质量,使农村住宅既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又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浓郁乡土风情,安全、适用、经济、美观、节能、环保。积极引导农民采取“立改套”、“散改集”和小区式改造整理等方式,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行政村,力求实行既有利于节省土地、优化人居环境,也能与城镇化高度整合的公寓式建房安置,积极向空中发展,建设多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
(二)建立健全农民住宅建设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鼓励村庄整理,优化资源利用。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允许以房屋置换土地,获取建房指标,加大宅基地整理力度,盘活闲置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后增加的农用地属村集体所有。村庄整理指标要全部用于农民建房。农民以“立改套”形式建造住宅的,建房用地先征为国有,首先消除农民住宅产权登记、上市交易等障碍。把节约出来的土地收益返还村集体,主要用于农民社保和小区配套、
二是探索土地置换办法。探索集体土地置换办法,促进自然村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利用集体预留的机动地和外出经商或务工农民弃包交回集体的土地,换取规划区内农民的承包地;农民需跨村街道建房的,由相关镇(街道)、村,协商进行土地置换。具备条件的农户可将户口迁到规划点所在地的行政村组,并申请宅基地,原宅基地退还原村组并复垦。
三是统一设计、免费提供通用图设计图纸。根据我县的规划区农民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农民住宅建设的功能需求,为农民统一设计、免费提供通用图设计图纸,及时完善农房建设通用图,从结构、功能、外观、环保、节能、节材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满足农村住宅建筑形式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为农民群众设计推出一批既符合农民居住习惯又体现当地自然人文特色的居民建筑精品。
四是打造平安工程。坚持“凭图施工、内行人建房、凭合同审批”的工作要求,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加强施工队伍和施工环节管理,将规划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从土地使用审批、登记延伸到建筑施工管理。加强农民建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农民科学建房,提高农村房屋防灾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安全、工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资质管理,推行建筑许可证制度,坚持有图施工、持证上岗、按图施工,保证农民住宅建设的安全与质量。
五是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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