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灾备应急能力,逐步实现城乡网络信息共享。
三是提高农村灾害预报、处置和自救能力。加强地震灾害、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高监测水平。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完善处置预案,增强灾害处置能力和农牧民避灾自救能力。加强防洪、抗旱设施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设施抗灾保障能力,提高农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质量,落实安全标准和责任。
(五)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为重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把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努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牧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一是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逐步提高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和结构,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教师资格准入制、竞争上岗制、新聘教师合同制和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制。
二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抓紧灾后医疗卫生机构重建,重点加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县卫生医疗机构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公共卫生安全,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
三是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大农村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挖掘以“卡斯达温”为代表的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积极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农村生活新方式。
四是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农村五保户、“三孤”人员供养救助制度,推进集中供养,不断提高供养水平。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军人的优抚政策,积极做好农村老龄、残疾人事业。
五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保障村民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推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