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工厂)比环卫挣得多。因此目前无论珠三角或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都出现了环卫招工难的现象。
(3)各地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忽视劳动定额管理。劳动定额是控制环卫日常作业人工成本的关键,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它对保护工人利益、监管企业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环卫行业使用的是1996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199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历时十年之久。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内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作业方式的变化等因素,原来的劳动定额应进行定额标准的调整。
四、建议
根据调研结果,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在严格贯彻执行政策、法令的同时,加强对各地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为我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环境,使市容环境卫生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具体建议:
1、省建设厅督促尚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地级市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建设经费、用地等关键问题,按程序开展各项工作。针对部分城市政府财政对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堪重负”的问题,除了给予“治污保洁”资金的补助外,应建立一个鼓励、指导企业、社会、外资等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平台,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并切实落实,从而加快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步伐。
2、针对部分地方政府不重视(或不清楚)对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中“城市环境卫生维护费用”的落实和根据需要每年适当增加的问题,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督促各地政府切实落实城建维护费中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经费的专款专用,而且随着城市扩大、要求提高而适当增加。
3、针对各地环卫专项收费难、收费率低的问题,建议省建设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环卫专项收费征收工作的意见,从费用收缴渠道、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规范,指导各地环卫专项收费的工作。同时建议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拒缴环卫专项收费的行政处罚法规,推动“谁污染,谁负责”的公民责任落实,解决国家财源流失的问题。
4、各地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起环卫成本核算制度(包括环卫监管、环卫作业等),改变事业单位不计成本、政府工程不计成本的陋习,使政府主管部门对环卫这个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心中有数,实事求是。避免环卫作业招投标中“低价者得”的现象发生。
5、根据我省的情况,制定我省的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及费用定额,使各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一个更切实可行的依据,强化劳动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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