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发展重大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重要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给予政策支持。一是税收优惠。参考上海做法,对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企业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品的技术转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资金和投资支持。借鉴外地做法,对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和关键项目,采取由政府性投资公司出资、跟进投资、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全力推动项目落地。三是市场支持。借鉴外地做法,对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项目系统集成商采购我市新能源企业产品,以及我市的新能源企业之间采购产品或委托加工服务,在一定年限内,给予资金补助;按照新能源企业出口额给予国际市场拓展费补助;对列入商务部“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进出口结构资金目录”的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四是政务支持。市县区政府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及时帮助解决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尽快投产,进入市场销售,满足消费需求。
支持应用项目建设。实施阳光学校(宾馆)工程,支持学校和宾馆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农村推广适用太阳能热水器,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扩大新光源led节能产品在城市、乡镇景观照明和宾馆饭店等方面的应用,生产企业投资,节约电费由生产企业与使用单位分享,实行合同管理。鼓励符合安装条件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安装大型并网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论证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具备安装条件的,必须进行一体化设计,市建设部门结合建筑节能工作,每年安排一批项目,通过市场驱动,引进大型光伏企业。市电网企业要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积极提供并网的条件。根据《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市财政应给予资金补助。对能耗大、占地面积大的公益建筑、大型工业厂房和商业建筑,逐步强制要求采取节能措施,帮助推荐好的节能产品和实施方案;对城市新建住宅小区,要求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或预留管道以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循环水利用。借鉴“三市”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支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对在本市生产的拥有专利技术的或经国家、省和我市认定的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品,凡符合相关规定的,支持列入《合肥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列入《合肥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品,鼓励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政府支持新建和改造公共建筑、环保项目时,应予以优先采购。
3、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推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信贷品种和创新抵押方式,加大对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选择成长性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鼓励企业通过bot(建设/经营/移交投资)、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先进经营模式,加快企业发展。支持和鼓励企业拿出优质资产或技术吸引国内外企业参股、控股或收购,不断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企业。通过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快我市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欢迎和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在我市设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投资机构,对我市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进行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
4、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一些先发城市经常组团来我市与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沟通联系,我市更要注重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形成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建立共享机制和管理程序,建立起省级和国家级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有效实现对资源的整合共享,加快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工作,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投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提高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5、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标准规范
鼓励发展以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检测认定、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投资为主的产业服务体系。加快制定、修订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技术、产品,在能效、建设、设计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产品和工程标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检测和认证体系方面建设。加强对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产品的宣传教育与知识普及,倡导绿色能源消费理念,增强社会认同,营造有利于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6、加快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
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有利时机,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加快循环经济园建设,尽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打造绿色电池产业基地,加快我市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与电动汽车发展相配套;规划建设环保产业基地;根据产业发展,视情规划建设光伏产业园、生物能源产业基地。完善产业基地准入标准,积极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入驻。
分行业筛选一批产业特色突出、产品链条较长、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一批龙头企业。鼓励引导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兼并重组,尽快建立起产业带动效应大、辐射作用强的大企业集团,强化产业基地的竞争优势。
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与新能源、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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