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至2009年9月开展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办好实事,并结合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更好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
2、扎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和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掌握好权、用好权。各级班子要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加强班子团结协作,不断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班子成员要继续实行分片挂点联系制度,深入各挂点单位和地区,加强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党建创建活动、维护安全稳定、司法所建设等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建立完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协管工作机制和司法行政机关人事管理和科学考评工作机制。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评体系、监督制约机制、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和兑现奖惩机制。
3、扎实抓好党建创先工作。抓好第六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继续健全落实党建“三级联创”五项制度,进一步开创党建创建工作新局面。着力加强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党员律师组织关系清理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法律服务队伍中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在3月底前向没有中共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派出党建联络员,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面覆盖。思考探索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研究新社会组织党建创建工作新模式。同时,要重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密切党与群众联系的纽带作用。继续推进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努力营造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氛围。
4、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抓好中央、省委、司法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市委、省厅的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廉政监督。各级领带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不收送“红包”等廉政承诺与规定。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监督作用,加大对单位干部人事、财务工作、建设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和重大执法事项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力度。要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公正、廉洁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底线,始终坚持高尚的道德追求,为人民用好权,服务好。要切实履行好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律师协会、公证协会的监督、指导力度。重点抓好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正反两面典型教育,使其始终做到“四个在心中”,始终坚持“三者统一”、“三个至上”、“三个效果统一”。同时,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要继续重视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绩效评估工作,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向更好方向发展。
5、扎实抓好队伍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建立培训网络,分级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高质量地完成五年轮训任务,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执业水平。特别要更加重视安排基层一线干警和年轻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安排司法行政机关新录用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工作锻炼,并形成制度。支持干部接受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对干部在职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学费。在全市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结合人民调解员培训,组织两期培训班对全市所有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轮训一次。抓好新任司法所所长的岗前培训工作。争取年底前全市85%以上司法助理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大力加强从优待警措施和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从严治警,也要注重从优待警,积极改善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以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增加领导和非领导职数,解决好干警政治待遇问题。要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建立困难慰问制度、奖励制度。要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继续深化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活动,努力争创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更好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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