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重点水域100%、督查重点码头100%和督查重点有船乡镇100%等六个“百分之百”。市长李静根据洪雅县瓦屋山库区新建成后,库区移民盲目购船从事水上运输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一度陷入混乱的情况,亲自到瓦屋上镇现场进行调研,召集洪雅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库区防汛、安全和移民等“六难”问题。我市岷江流域的青龙下渡和太和渡口,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使渡口安全管理常常脱节,受到上级的批评,为彻底改变渡口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副市长杨玉仙亲临渡口进行检查,要求区县、乡镇政府和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责任,抓好渡口安全,哪一个环节出错就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青神县复兴水库和官厅水库的水泥客船技改问题,由于各方面认识上的问题,迟迟不能实施,副市长宋铭召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开会研究,明确了技改工作由县政府统一负责,并要求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库区水泥客船的技改工作。
(三)强化措施,深化“救生衣行动”。
自“救生衣行动”开展以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将省上免费提供的救生衣和救生浮具共4000余件分三批全部发放到所有的客渡船和自用船上,全市所有的客渡船按载客定额100%全
部配足救生浮具,海事执法人员到渡口码头配合乡镇管船员、签单员对群众进行现场的安全宣传,指导乘客正确穿戴救生衣;水利部门狠抓渔业船只和水库生产自用船只安全管理,在按照规定配备救生衣的同时,督促提醒群众正确穿戴使用,确保生产生活安全。今年4月份,市交通局、安监局、海事局等部门联合对乡镇管船员和签单员的业务进行了培训,明确监督职责,要求乡镇管船员切实加强对渡口、码头的现场监管,督促乘客上船穿好救生衣或携带救生浮具,对救生设备配备不足或乘客未按规定穿好救生衣或携带救生浮具的船舶一律不予签单放行。目前“救生衣行动”在我市已深入人心,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已基本养成上船主动、自觉穿戴救生衣的良好习惯。
(四)规范管理,夯实基层基础。
为全面落实乡镇政府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我市结合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加强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的同时,督促乡镇政府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海事部门加强了对乡镇管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求乡镇管船机构按照《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南》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管理台帐。通过开展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来推进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达到防范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目的,今年全市将完成18个一类乡镇的管理规范化建设,明年逐步完成全部有船乡镇的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我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再上一个台阶。
虽然我市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连续11年无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成绩,但从近期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的情况来看,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些渡运企业和船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制度定了、措施有了、责任状签了,但还没有全部落实到行动上,还偶尔会发现救生衣不穿的问题。二是乡镇政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有的乡镇虽然设立了船舶管理站,安排了管船员,也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但安全管理还不够到位。三是水上应急救援基础还很薄弱。虽然按省、市要求,水上运输方面已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但专业救援人员和装备还比较缺乏,也希望省上给予关心和支持。
二、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
省安委会《关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安办[2008]67号)文件精神发出后,xx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分管领导迅速签署要求,指示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8月5日,市安委会向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发出开展水上交通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8月11日起,从市监察、交通、水利、安监、海事等部门各派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专业人员,组成两个专项工作督查组,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排查隐患、确保安全”为主题,开始对全市各区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实施督察,此次督查共检查了六个区县的12个乡镇,14个码头、9座水库和8个重点渡口、重点督查了历次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经过督查,发现隐患41处,已经现场整改29处,其余隐患已要求区县政府迅速落实资金、人员和措施,实施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
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持续深入地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抓好乡镇管船站的规范化建设,强化乡镇管船站的一线监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的关键在于区县政府按照《水条》和市政府6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将管船站、管船员、渡口签单员的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综合预算,落实机构,定编定员,落实责任,才能切实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对全市有船乡镇的督查,要求乡镇政府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管船机构、配备专兼职管船员,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的要求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管理台帐,通过规范化建设工作,来推进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达到防范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目的。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产救援、救护体系建设。
落实好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增强全市水上交通的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把加强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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