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委根据乌海政办发〔2008〕34号、52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纠风工作的部署,始终坚持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同安排、同开展、同督查。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趋势,为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委纠风工作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按照2008年全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各项任务分解要求,我委继续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扎实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重新调整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明确了领导责任,强化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基层单位、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一)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
按照要求,我委牵头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主要任务及目标是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规范,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监管,规范运作,改进作风。LOCaLHost为做好牵头治理工作,我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保证资金安全方面。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完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步建立健全了较为严格的监督机制,形成了严密的监管体系。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始终坚持加强自身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十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制度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审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依法履行决策及监督职责。二是中心在具体工作中,通过不断摸索,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制定了公积金缴交、支取、贷款等一系列严格的流程,使得各环节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三是加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四是加大对管理中心的外部监督,中心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财务报表、报告,主动接受财政、审计、人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完善以上监督、制约机制,杜绝了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的发生,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
2、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方面。
一是积极推动住房分配货币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职工得到实惠。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0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乌海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后又对其进行了修改,推出了分期分批逐年发放、分步实施的办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分步实施补贴。
二是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覆盖面,逐步提高缴存比例,切实加大个贷力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维护广大职工权益。对于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难的问题,我们通过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的力度。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宣传,使各级职能部门提高认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采取低起步缴存的方式,对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管委会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缴交住房公积金。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手段等多管齐下的方式,使欠缴、未缴单位补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努力做到应缴尽缴。
三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情况。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调整为单位、职工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2%。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当年已累计完成归集公积金10755万元,同期增加2742万元;累计归集5.8亿元,归集余额4.8亿元,现有缴纳单位804家,新增41家,缴纳职工人数40127人,新增4033人;当年发放公积金贷款9353万元,累计发放贷款4.56亿元,贷款余额2.87亿元,受益7112户;公积金支取当年2170万元,1252人,累计支取1亿元。
3、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监管,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方面。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03年3月对原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原三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由市建设委员会代管,在乌达、海南区设立管理部,实行内部授权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管理部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市中心与管理部建立了统一的财务核算系统,实现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工作。一是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媒体,公开贷款政策、程序、利率和需提供的资料,做到阳光服务。二是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尽可能简化、省去一些内容重复或可有可无的材料,缩短办事时间。三是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二)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情况
积极配合市政府纠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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