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问题当场解决,复杂问题落实责任时限,共性问题出台统一规定。实行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谁包案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不推诿、不扯皮。职能部门对涉及问题跟踪督办,及时了解问题解决进度。实行难题破解销号制,问题不解决,不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下半年**将集中开展信访稳定问题包案调处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排查矛盾纠纷,有效化解重复上访和破解疑难信访问题,切实做好涉奥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实现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省委提出的“三个坚决”。安排市委常委到联系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对信访稳定面上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安排市政府副市长对市区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包案化解,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党政领导信访稳定问题包案调处活动,争取7月底前基本实现息诉息访。
四、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
1、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在创业创新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带着办法、带着感情下移工作重心,走向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指挥协调、解决问题,力求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办法在一线产生、矛盾在一线解决、发展在一线促成、业绩在一线创造。通过推行“一线工作法”,形成党员干部在一线体察民情、化解矛盾,在一线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制;全面、广泛地听取群众呼声,问计于民、完善决策;解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不够,了解民情不多,具体工作不会的问题,加深对群众的感情,提高工作能力。上半年,我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面向基层群众的送服务活动,市卫生局等部门牵头开展“百名名医送医下乡服务”、“百名法律工作者送法下乡服务”、“百场戏进农村服务”、“百名农业专家送技术下乡服务”、“百场普及科技知识展”和“百名优秀教师进农村上示范课活动”等“六个百”活动;市妇联等单位在工业区水阁行政村,开展“关注外来人口,关爱母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等等。
2、继续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住村干部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基层组织建设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建立住村干部双向选择机制,对住村干部进行一年一考评,三年一次双向选择。考评结果作为乡镇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对因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引发的负面案例,及时查处和通报,并严肃处理当事人。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2个村,每年到村召开两次以上的“民情分析会”。同时,要求各地围绕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推进村级组织换届、巩固和深化村级民主管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乡镇党委政府结合新一轮“先锋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把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作为“创五好”工作的主要内容,加以健全和完善。自6月份开始,由市主要领导带队,到各乡镇、村进行夜谈,对“住村联心”工作情况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防汛抗灾、农村社会稳定等工作开展督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至目前,已组织夜访16次,走访乡镇16个、村18个。
3、加强技能型乡镇政府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农村综合改革,明确乡镇政府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做好组织建设三个重点方面的职能定位,及时组建以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为主体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结合乡镇机构改革,以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设立“一办若干中心”,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和末位交流淘汰制度,合理优化人员、机构配置,理顺乡镇政府的工作运行机制。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和重点工作任务设置课程,由乡镇干部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选择具体科目,规定每人每年至少取得1门以上技术证书。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还把培训延伸到村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示范户、低收入农户、企业主身上。依托“住村联心”流动辅导团对乡镇干部分片、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乡镇干部统一参加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统一发给乡镇干部技能证书,并将干部的技能学习培训及认证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400多名乡镇干部通过技能培训,考取技能证书。坚持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市级机关向全市农村选派了4批共400多名农村工作指导员、2批共100名科技特派员,在为农村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极大充实了乡镇、村干部技术培训师资力量。
五、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继续开展“两减一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施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对不符合“两创”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依法予以改正、修改、取消或者废止。今年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2件,修订24件。确定修订的24件规范性文件,6件已完成修订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文实施,有8件已基本完成修订草案。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和一般项目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联合审批,推进审管分离改革和管理创新。加快审批管理、监督、运行信息化进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被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督工作,防止借机不作为和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
2、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行为规范化。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力度,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逐步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全面推进政企分开,加快对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脱钩步伐,加大监管力度。行政机关不得借行业协会、学会等名义乱收费、乱摊派,不得与行业协会会计合账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行业协会必须独立设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实时监察系统,完善对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目前市本级电子监察系统已经完成审批平台的初步改造建设,市直34个部门已经有19个部门212个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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