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面带来的影响;既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还有某些配套措施滞后的问题等等。
(一)体制转换,利益关系调整触发的。新旧体制转换和相互“碰撞”,必然产生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各项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相关的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与企业改革不同步,对企事业单位出现的问题,由于无政策依据,在解决处理上无能为力。
(二)认识误区,信访群众闹出来的。误区一:“法不责众”,串联集体上访,依仗人多势众给党委政府施压,甚至集体越级进京、赴区、赴市上访,而对于此类信访问题缺乏妥善解决处置办法。误区二:政府“管”法院,大多数信访人“信访”不“信法”,往往仿效古人告御状,直接来政府见领导反映,致使涉法涉诉案件居高不下。误区三:“大闹大解决”,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给政府施压,或者将老弱病残等丧失自理能力的信访人员滞留在办公场所进行缠访、闹访,抱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态度。
(三)工作不实,不负责任激出来的。个别涉案责任单位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组织深入地调查研究,不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对一些群众的合理诉求也漠然处之,甚至把自己摆
到群众的对立面,挫伤了群众的感情,造成信访群众信“上”不信“下”,激发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相互推诿,久拖不决拖出来的。个别单位等别是基层单位的领导把处理信访问题当成分外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躲则躲,对群众的上访避而不见,尤其是信访案件涉及到几个部门时更是相互推诿、怕担责任、搞“踢皮球”或者是简单敷衍了事,造成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推到了上级部门。
(五)相互攀比,政策不落实造成的。个别单位掌握政策不深不透,在解决某些问题时还存在办事不公的现象,在处理同一类信访问题时高时低、标准不一、差异较大,比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不同时期、不同位置的补偿标准不同,前后攀比,解决个案极易引发连锁反应,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三、做好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下信访主体的广泛性及信访矛盾的尖锐复杂性,使信访问题的处理不再是简单地与法律政策对号入座。群众反映的很多问题需要各方重视、多方参与,进一步创建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政治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从实际需要看,当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建立和完善民意诉求表达机制。这是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措施。一是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应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减少和防止随意性,让政策和决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二是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信访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和标准等相关事项。认真开展好领导定期接待来访活动,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三是建立高效透明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主要有主要以协商、合议、听证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等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求决的效果,减少重复求决和越级求决。四是建立多渠道分流的化解机制。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该信访的信访,该走法律程序的走法律程序,该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该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综合施策,做到多渠道化解矛盾。
(二)建立超前联动排查调处机制。一些信访问题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排查调处任务的。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一是主动出击,准确排查。变上访为下访,积极深入乡村、社区、企业,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尤其是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更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二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要建立乡镇(管委会)联合调解中心,由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检察室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人民调解员,也可以长年聘用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组成人民调解员,按接待处理效果、次数、时期性解决相关待遇。尤其应注意发挥好村、社区“两委”作用,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针对其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处理方案,妥善加以解决。
(三)建立信访问题合力化解机制。信访人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问题一旦发生,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需要相互协调,合力化解。一旦发生群众性事件,属地单位、涉事、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主要领导要敢于负责,靠前指挥,亲自出面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劝阻工作,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控制现场,将上访人员劝返在当地;对危及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四)建立和完善群众教育疏导机制。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对群众进进行《信访条例》宣传、政策形势、民主法制、基本国情和思想道德等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分析形势,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实现自身利益的途径,帮助群众学会运用正确的手段行使信访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规范自己的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五)建立信访问题处理督查督办机制。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督办的原则。包括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督办时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督办与帮助、协调相结合,党政督办与业务部门督办相结合等。二是把握好需要督办的情形。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处理信访问题的,对未按规定反馈信访问题处理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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