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宣传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方法步骤。通许县、县、金明区等县区编印《村务监督委员会手册》下发给乡镇、办事处,用于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市、县电台、电视台共播放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专题新闻523次,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播放专题片2240余场,出动宣传车80余辆,制作宣传版面3000余块,在农村基层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此外,各县区还统一了选举办法以及候选人资格审查表、选票、公告、乡镇党委批复报告等表格、文件式样,确保选举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合法。
为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
查方案,成立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市性的督查工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大对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敢于较真、公道正派,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推选为村监委会主任,同时可将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监委会班子成员之中,增强监委会的生机和活力;二是对于已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的村,要抓好办公场所、牌子、制度、印章、会议记录等软硬件设施的落实;三是对即将进行选举的村,要结合民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步骤,稳妥有序的完成选举工作;四是对新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任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能使他们正确行使职能,发挥监督作用;五是积极组织力量对各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工作扎扎实实,不走过场。截至目前,已完成选举工作的通许、尉氏、杞县、禹王台、顺河、鼓楼等县区正在组织力量逐村、逐社区的检查验收。全市行政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及检查验收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
新选举产生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正确履行监督职责。通许县各监委会参与到村容整治、道路维修等村级事务的监督中,配合核查农村集体资金500余万元;尉氏县蔡庄镇鹿村监委会对该村道路修整工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县袁坊乡袁坊村的监委会对村内主干道工程及其财务开支进行详细核查,有效遏制了1.2万元工程款的损失。刘店乡张庄村村务监委会在全村土地流转工作中,积极在“两委”和群众间搭起沟通桥梁,上情下达、下请上传,使群众意见逐步达成一致,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便民服务向村级延伸
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是市纪委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推行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在农村基层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各县区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行便民服务向村级延伸工作,编印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手册,将工作职责、代理事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汇编成册,发放到辖区,用于指导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已完成建设,1968个行政村成立了便民服务站,全市乡村两级便民服务机构累计代理群众事项21万余件,群众满意率均在95%以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目标。
(五)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
我们在巩固清理规范乡村财务成果的同时,今年工作的重点是一抓规范、二抓督查。从3月初到4月底,我们集中组织人员对11个县区32个乡镇、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对个别中心资金管理不到位、报账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针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县区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发挥“三资”管理中心作用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对上级拨款、返还经费、村级自有资金等村级收入作出具体规定。各县区对群众关心的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等热点问题,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村务公开栏公示、编制月(季)报告表等方式,及时公开“三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我们还把农村“三资”管理延伸到组一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加强督促,严加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使用规范合法、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目前,我市各乡镇全部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并与行政村签订代理协议,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代理农村集体资金13.74亿元、资产25.87亿元,规范经济合同2425份,纠正不合规定事项271件、不规范票据9269张,不合规定资金306.17万元,拒付不合理开支105.81万元;共组织村级招投标473次,涉及资金6517.3万元,资源发包557次,涉及资金3219.4万元,为村组节约或增收资金622.2万元。随着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社会矛盾,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全市农村信访量同比下降了24.7%,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六)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为保证中央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连续几年,我们把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资金落实情况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补贴对象的评议程序、审核程序,完善“一卡通”的发放形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等案件,我们组织对6.73亿元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处了125起截留、挪用、贪污惠农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基层违法违纪党员干部131名,挽回经济损失562万余元。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了35起涉农违法违纪案件,党政纪处分3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多万元。通过查办案件,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纠正了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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