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组,统一组织专题调研。评议调研组由熟悉相关工作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相关机构人员、相关区人大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部分驻周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是调研阶段。评议调研组按照《评议调研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评议调研,可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供会议评议时参考。
三是评议阶段。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分为5个步骤:1.听取被评议部门专项工作报告;2.听取调研组的调研报告;3.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回答询问;4.会议评议,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5.满意度测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现场打分,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经第一次测评为“不满意”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然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第二次测评。
四是整改阶段。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汇总整理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印送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评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评议调研组应对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保证整改到位。
(四)注重处理好几方面关系。一是处理好评议与被评议之间的关系。专项工作评议涉及评议方和被评议方两个方面,如果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对人大评议工作的意图不理解,对评议操作过程不清楚,认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是“挑毛病、找
茬子”,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如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思想上有顾虑,担心“得罪人、伤感情”,那么评议就起不到作用。因此,评议和被评议双方都应端正态度,统一思想,坚持评事不评人的原则,积极支持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确保专项工作评议取得实效。二是处理好评议与整改的关系。搞好专项工作评议的关键在于整改。整改工作搞得好不好,是对评议成效的检验。专项工作评议从准备动员开始,相关部门就要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评议期间,调研组人员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帮助部门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到“边评边改”。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在人大常委会评议结束后,以评议会议为契机,认真进行“集中整改”,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使整改工作贯穿始终,真正做到一次评议长期受益。三是处理好专项工作评议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关系。人大常委会应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以增强评议工作的力度,必要时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确保专项工作评议有力度、有深度、有震动、有效果,真正发挥监督、支持和激励的作用,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编辑: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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