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以服务县委县政府“一一二二十”总体工作思路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大力实施“一二三四 ”党建工程,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策、加快发展、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能力,已创新精神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个活动,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下半年在全县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专题培训、辅导报告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将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吃深吃透,并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找准贯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在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开展工作,逐步把科学发展观变成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两大工程,即“党内温暖”工程和“百千万”工程。
一是实施“党内温暖”工程,建立党内关爱机制。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精神,在全县探索实施“党内温暖工程”,出台专门文件,建立党内帮扶和创业基金,保障党员政治权利,解决党员生产、生活困难,扶持党员致富创业,加强党内和谐建设,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LocAlHOST
二是实施“百千万”工程。围绕县委提出的“万户温暖救助工程”和“万户致富增收工程”建设,深入开展“进百村、树千家、富万户”工程,在深化完善“百个部门包村、千名干部联户”活动的基础上,选派100个有帮扶能力的县直部门与100个村结成帮扶对子,同时选派100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帮扶树立1000家致富带头户,通过带头户的带动辐射作用,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服务,帮带10000户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创业奔康。
三项建设,即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和“两新”组织党的建设。
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双高双强”的要求,扎实开展“建设新农村,党员当先锋”活动,围绕新农村和乡村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党员设岗评星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建设和谐新农村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双向承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功能;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工作水平;实行票决制,规范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继续落实“三培养”措施,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员素质,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级党员队伍。
村级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教育培训。针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素质现状,结合“万户致富工程”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培训。上半年,结合市、县委党校,分批分层次举办新一届村“两委”干部轮训班,对新当选村干部全部培训一遍。二是建立健全保障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对村级主要干部及村“两委”成员的经济、政治待遇、养老保险、奖惩激励、离任保障等进行规范完善,切实维护和保障村级干部的权益,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考核办法》,对村“两委”班子的地位职责、任务目标、工作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保证村两委班子各司其职、工作有序、议事有章、决策有据、监督有力,实现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实施“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程。年内选聘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居)工作,为农村输入新鲜血液,培养后备力量。五是实行村务顾问制度。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聘请熟悉农村政策、热心服务基层、层次较高或有一技之长的离退(在职)干部及经济能人担任,借助外力进一步提升村级班子治村能力。
“两新”组织党的建设。按照“无党组织抓组建、有党组织抓规范、已规范的抓创新、软弱涣散抓整顿”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组建率,全面实现“3个100%”目标。即辖区内的“两新”组织情况100%了解,应建立党组织的100%组建党组织,不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100%指派党建指导员。二是举办“两新”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两新”组织党建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下岗再就业党员档案,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四是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观摩座谈会,推动“两新”组织党建上台阶。
四个规范,即规范基层组织阵地建设、规范县乡党建工作、规范流动党员管理、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
规范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围绕“基层组织安家、基层干部安心、基层社会安定”为目标,全面搞好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的各项软硬件配套建设,制定落实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用;突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着力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构筑为决策议事平台、教育培训平台、民生服务平台和文化生活平台,充分发挥其“一块阵地、多种功能”的作用;结合财政局、建设局、发展局,年内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却全认证,明确产权归属。
规范县乡党建工作。出台《关于乡镇党委和县直党委(党工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分别对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工委以及县直各部门党建工作进行规范完善,实行年度考核,促进党建工作整体上水平。同时,制定出台《基层党委组织委员业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党建组织业务工作纳入组织委员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管理,提高组织委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规范基层组织业务工作。
规范流动党员管理。随着就业方式的转变,基层党员的流动性越来越大,给教育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难题。因此,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来规范流动党员的管理。我们建议在落实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基础上,一是建立行前请假、谈话制度。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说明去向、外出时间和联系方式;党组织要进行谈话教育,提醒他们定期联系,汇报思想。二是建立专人联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和在外党员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和表现情况,通报本支部的活动情况。三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要做到一季度和支部联系一次、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一年回来参加一次党员培训。四是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联络站,做到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场所、有经费运转、有章理事,真正发挥“流动堡垒”作用。
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体制改革,大部分国有企业倒闭、破产或重组,党组织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致使部分党员找不到组织,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基本上与组织失去联系。应该大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使每一名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目前隶属关系也不太规范。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建议成立专门的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可由经贸局党委监管),具体承担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与指导;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其他社会团体党组织,由机关工委负责领导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