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反商业贿赂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我市建材工作实际,对与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从严治理。
4、把握政策,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正常的工作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查询该企业诚信情况改革、发展、稳定。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内容
(一)建立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区建材工作负责人
联系电话:62936106281018
(二)、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10日—7月20日)。
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商业贿赂对建材市场建设、对社会发展、对个人进步的危害性,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具体安排。并针对此次治“专项”治理的工作特点,确立本单位工作重点,制定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全州国土资源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LoCALHosT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
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至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发布实施以后,年1月以后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年8月31日以来出让的土地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年1月以来出让的矿业权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土地评估、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
第四,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处理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注意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在年8月31日前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自我改正,并积极上交所收钱物的,一般不作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即使问题严重的,也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不积极主动上交所收钱物的,一经发现,必须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年1月6日中央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以后,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继续给予和收受财物和其他利益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
第五,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主动纠正,防止走过场。做到边整边改,同时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六,加强督促检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有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及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必要时派员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重点进行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具体时间进度安排:部署学习在5月上旬前完成;调查摸底和查找问题在8月底前完成;处理整改在9月30日前完成;10月底整改落实,11-12月份强化督查。
(二)查办案件
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相互促进。查办案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二是对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分类登记,认真研究分析。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重占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干预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谋私利的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止案件查处中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制度,防止、遏制商业贿赂发生。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成果。深化矿业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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