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对解决“三农”问题的不断探索,中国*党在对农业的认识上实现了四个转变,形成了日臻成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农业观。
一、在农业定位的认识上经过了从经济层面到经济——*层面的转变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就精辟地指出:“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这一思想经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最终确定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从历史的教训中警悟到,“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但由于不适当地片面强调工业化和城市的发展,因而忽视或无力顾及农村和农业发展。鉴于苏联的教训和我国几年工业化道路的探索,我们党深切地认识到,如果仅仅把农业视为一般的产业来看待,农业就必然沦落为被动的、辅助性的部门。LoCAlhOst于是,及时地提出了农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政权巩固关系极大的一系列重农理论。这一认识一直影响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今天。1982年到1986年,中央接连制定了五个指导农业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时隔18年,中央又一次以两个“一号文件”提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充分表明中国*党自觉地认识到“农业比重低,不等于农业不重要”。从经济层面上说,随着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占gdp比重会越来越低,但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永远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人民生存的基础,我们不能丢弃这个方寸之地。从*层面上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中国最大的“民”就是以农业作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农民。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在中国,稳定了农民,就稳定了农村,就为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现代化*中,农民阶层作为最广泛地参与乡村和国家*生活的主体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中国*发展的方式和趋势。
二、在农业政策的制定上经过了从“积累”阶段到“两个趋向”阶段的转变
在我国漫长的工业化过程中,工业就是在不断地汲取农业的资源中获得发展的,农业是工业积累的主要来源。尽管我们党当时意识到工业发展要以农业为基础,不能脱离农业的发展速度和承受能力,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但我国工业化制度的设计决定了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农村为城市提供积累、农民为国家提供积累、重要生产要素配置向城市倾斜是必然的。只要我国城乡经济分割的二元结构不打破,“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的现象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中国*党三代领导人早就提出过要改变长期以来农业受剥削的状况,毛泽东提出:“要说服工业部门面向农村,支援农业”。改革前夕,邓小平在国务院讨论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一次谈话中明确指出:“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江泽民多次强调“加强农业”不能仅写在党的文件上,重要的是要落实到实处。但长期推行“挖农补工”的工业化战略形成的非农偏向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我们不仅没有去考虑如何对农民过去在工业化和改革过程中所做的奉献、付出的代价进行补偿的问题,而且在某些方面还试图继续以往的政策思路,让农民继续成为奉献者。中央从1993年11月到2003年1月,连续10年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农村存在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来越突出。
在2004年和200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党均作出了“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这一判断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与农村发展现实需求的双重考虑。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认为,随着农业完成工业化积累的转折点出现,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萎缩,农业应成为接受“补助”而不是受“挤压”的部门。换言之,一旦农业利润不再作为积累流向工业部门时,农业就获得了利用自身积累来寻求与工业平等发展的机会与权利。这就是工业化中期阶段城乡关系的基本特征。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万亿元,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城市化水平超过40%;财政收入达到2.6万亿元,我国已经进入了钱纳里一般模式下的工业化中期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
为顺应“两个趋向”的转变,我们党大胆进行制度创新,明确提出了“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的新思路,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由以往通过流通渠道进行的间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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