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管理费是如何计征的? |
|
|
征地管理费按照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由相应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级征收。 计征标准:征地补偿费总金额的1.4%~2.1%,其中20%留省使用,80%返拨给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国土资源局(县占70%,市占10%)。 计征程序:新《土地管理法》把建设用地审批权上收到省、国务院,征地管理费属省留成的20%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发出征地批复文件前,直接征收。属市、县级市的部分,由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办理征地结案手续前征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征收征地管理费。 减免范围:申请减免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1)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妇幼保健院、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2)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修建自用办公楼、宿舍楼征用土地,减半征收征地管理费。(3)抢险救灾使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
|
|
上一个公文方案: 如何加强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控制 下一个公文方案: 如何掌握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
|
|
看了《征地管理费是如何计征的?》的网友还看了:
[企划方案]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划方案]中学物理仪器室管理规章制度 [企划方案]扬尘污染整治管理暂行方案 [企划方案]金融机构人民币管理责任书 [计划方案]员工食堂成本控制管理方案 [计划方案]大一班级学期管理计划书 [计划方案]学校扁平化管理实施方案 [企划方案]国土局关于实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的实施方案 [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计划方案]交通四化管理树促和谐实施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