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法院审理农民工权益案件过程中
遇到的具体问题及对策
北安市人民法院 丛涛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后才出现的一种弱势群体,如今,农民工已遍布全国各地,成为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农民工的不幸遭遇却不断的诉诸于报端,农民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直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wWW.YBAsK.CoM 我院在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中发现,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制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加之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导致其动辄受到损害,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近年来, 我院审理农民工维权案呈上升趋势,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2012年12月09日 的人民网上一篇新闻为《南京: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讨薪成功率不足两成》,在大都市尚且如此,小县城可想而知。处于弱势的农民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要么是沉默,默默的承受不公,要么是爆发,采取极端方式,例如河南商报 2013年2月6日 报道的4名民工为讨薪软禁工头40多小时,结果讨薪不成反坐牢。随着农民工讨薪的不断诉诸报端,很多农民工在自己讨薪不果的情况下集体走向街头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上访或者是所谓的秀,即跳楼等引起媒体的注意,以媒体的力量帮助其讨薪,很少有直接诉诸法院的情况出现。
二、农民工举证难。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农民工问题上,这一原则无疑是捉襟见肘。一旦老板拖欠工资,她们将没有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只能任人宰割。基于此,有关学者提出部分举证责任倒置,要求老板拿出不欠工资的相关凭证,减轻农民工的举证责任,遗憾的是现行法律并无此规定。
三、农民工维权成本巨大。一般来说,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或者发生工伤后,都会花几个月、几年的时间与用工单位协商,请求其支付工资或者依法赔偿,用工单位会想尽办法进行推脱,能拖多久拖多久。农民工一般都没有精力和时间进行这种繁琐费时的程序,所以也不诉诸法律,一般是以缠住老板不放、蹲守老板家等方式讨要工资或者赔偿金,基于此,大部分农民工不能完全拿到工资或赔偿金,而是被老板无理克扣。
为解决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1、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印制适用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推动用人单位制订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并将其与劳动报酬支付、社保缴费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在劳动保护制度方面,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劳动保护制度,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账和劳动保护设备管理台账,形成外部检查、内部自查劳动保护情况并及时整改的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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