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如何在公诉工作中强化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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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坏了当地经济发展的环境,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近几年来,一些农村集体越级上访的重要一点就是反映农村干部经济问题,有些农民因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整月、整季乃至整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有时甚至演变成集体闹事,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造成了很坏影响。 (三)损害党和国家声誉 随着党和国家富民政策逐步注重农村发展,农村基层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投入不断加大,农村基层组织财政的腰包越来越鼓,相应地“村官”们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坑农、骗农、害农和乱收费等问题时有发生,贪污受贿、吃喝玩乐、挥金如土也有所抬头。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影响了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在农村的贯彻实施。
二、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多元化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领域里,犯罪主体主要是乡镇、村一级领导干部以及财务人员,从查处的涉农职务犯罪对象看,乡镇干部以及协助乡镇干部管理从事行政管理的村级干部占查处人数的绝大部分,这些被查处人员主要集中于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以及会计、出纳等,村干部在涉农职务犯罪活动所占比例大。 (二)犯罪领域重点化 所涉犯罪主要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开发、房屋拆迁、土地整理、专项款物管理、移民资金、救灾扶贫资金以及其他大型工程建设等领域及工程项目的政策处理等过程中。 (二)犯罪类型集中化 涉农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很多,从查处的案件中,涉农职务犯罪的罪名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贪污、受贿、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的贪利型犯罪上,其中以贪污受贿犯罪居多,挪用类型犯罪的发案率也相对较高,造成巨额资金损失,严重侵害农民利益。wWw.ybASk.cOM (三)犯罪形式共同化 在查处的农村职务犯罪中,表现为合伙型犯罪多,窝案、串案多,经常是一案连多案,出现了一些窝案、串案现象,往往小案牵出大案,大案套出小案,有时查处一个,会带出一串的被告出来。这也与农村的实际情况有关,因为一个人很难单独实施经济犯罪而不被发现,需要副职或财务人员的配合才能得逞。 (四)犯罪形式手段多样化 在涉农职务犯罪中,犯罪的形式和手段多样,从形式上采用侵吞、截留、骗取、套取、挪用等形式,从手段上看有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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