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章有若干标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有真情实感。这方面,前人有很多精要的论述。《周易》上说“修辞立其诚”,这里说的“修辞”是指讲话和写文章;“诚”是指说写者在讲话和文章中表露的真情实感。刘向、杨雄称赞《史记》“其文直,其事核(核:翔实正确),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王充把“疾虚妄”定为自己写作的原则。这都说明了前人对包括真情实感在内的文章的真实性问题非常重视。他们认为,文章应该事真,情真,理真,否则,就犹如剪彩为花,刻纸为叶,不可能有生命活力。基于这样的认识,长期以来中学语文教学一直把培养学生能写、会写具有真情实感的文章作为追求的重要目标。素质教育开展以来,这一点更是前所未有地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最能说明其重视程度的,就是它已成为最近连续两年高考作文评分的重要标准。不仅如此,新近颁布的《全日制语文课程标准》也多处强调中学生写作要感情真挚,感受独特,体会真切。loCaLHoSt这对于提高广大中学生人文素质,提高语言交际能力,提高写作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然而,中学生作文的现状大不如人意,令人忧虑。就拿高考作文来说吧,有些考生不顾题意,一个劲在那里表决心、谈志愿,用假话、大话、空话替代谈“选择”;有的文中并无一丁点能引起“触动”的因由,却“为赋新词强说愁”,(辛弃疾词)满纸苦闷、彷徨、伤感,十足的恨男怨女的派头,十分矫情;有的调侃一切,玩世不恭,表现出极端的自私和对社会的冷漠;还有的胡编乱造随意拼凑一些离奇古怪的东西,以博取阅卷人的好感。这些作文表现出多方面的不足,但最突出的是作者缺乏真情实感的投入,也根本没有考虑到要以一种诚实、信任、恳切的态度与读者沟通交流。“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白居易:与元九书),情感“不精不诚,不能感人,故强笑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庄子:渔父)这些文章中要么“无情”,要么是一些“不精不诚”之情,因而,不可避免的引起读者心理的拒绝与排斥。
高考作文较集中地反映了中学生作文的普遍倾向。这种倾向制约着中学生中学语文素质和写作能力的提高;因为缺“真”少“实”的主体不能承载素质教育的科学之舟。
怎样才能使学生的文章多一些真情实感呢?我们可以从多方面探讨、总结,有很多话可说,下面结合实际谈谈为达到这一目的写作时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把个性发展、创造性发挥和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水平的提高统一起来。写作中发展个性,展示其创造性,这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应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有的学生片面理解“个性化”和“创造性”,以为想到什么就可以写什么,想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以致一些学生的文章的思想感情与自己受到的思想道德教育相去甚远,可他们还自以为是“个性化”“创造性”的表现。比如一篇以“心灵的选择”为题的文章,满篇激愤,声言要选择恐怖手段去刺杀贪官。另一篇同题文章则写自己在几个靓丽“美媚”间艰难选择,莫衷一是的矛盾和痛苦。这样的思想感情很难说不真、不实,但这显然和素质教育是不搭边的。类似情况在中学生中还不是个别。
事实告诉我们,“个性化”“创造性”离不开科学的轨道,离不开思想道德素质水平的提高。举例说,如果我们价值观、道德观、是非观存在误区,那么,就会出现前例那样的问题;如果我们缺乏真挚坦诚、实事求是的思想品质,那么,写作就可能习惯于以假示人;如果我们思想方法简单片面,那么,文章就常常表现出狭隘偏激;如果我们自私,缺乏责任感,那么,文章就难免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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