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的增强,人民在受到责任事故伤害后索赔的积极性将大大提高。如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强化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完善了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司法救济措施,加大了责任方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对政府和企业提出了更高、更新的社会风险管理要求,为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政府职能的转变,为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各级政府部门已经认识到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公共管理的必要性。责任保险是以市场化的方式辅助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最近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为强制保险,这就是采取市场化辅助手段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种典型模式。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责任保险将越来越多地参与辅助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
(四)保险业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为责任保险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公司经营观念不断转变,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去年以来,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保险公司经营责任保险的经验也更加丰富,这些都为责任保险的大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目前责任保险发展还比较薄弱,发展潜力很大。自20世纪80年代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责任保险得到了一定发展。从1998年到2003年,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的各类责任保险金额达7万亿元,支付赔款62亿元。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责任保险发展仍还很不理想,主要表现为产品单一、保障不足、产品开发滞后、创新力度不够等,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据《中国消费者报》对北京、兰州、郑州、深圳、武汉等一些有影响的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调查分析,除极个别单位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外,90%以上的经营者都没有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如去年底以来发生的重庆开县“井喷”事故、北京密云重大游园事故和吉林中百商厦“2.15”火灾等几起重大人员伤亡事件中,责任保险发挥的作用很小。特别是吉林中百商厦“2.15”火灾,伤亡123人,中百商厦作为社会公共场所,却没有投保任何责任保险,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的大量费用不得不由政府承担。从统计来看,我国责任保险业务仅占财产保险业务的4%左右。而从国际上看,在欧洲一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责任保险占财产保险业务的30%左右,美国则高达45%以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三、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责任保险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面对责任保险难得的发展机遇,保险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增强*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责任保险对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在认真研究国民经济宏观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确立企业的长远战略目标。要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人为本,想政府之所 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对责任保险的需求,切实采取措施,大力发展责任保险。
(一)加大责任保险产品创新力度。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责任保险产品共有400多个。近几年来,各财产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了金融机构责任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保险、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血站采供血责任保险等新产品,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非典期间,保险公司开发了10多种保障医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责任保险产品,增强了人们抗击非典的信心。但总的来说,现有的责任保险产品种类、研发水平、销售机制等还不能完全满足和适应社会需求。当前,进行责任保险产品创新,主要在于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产品创新体系,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地域的需要,积极开发有特色、个性化的责任保险产品。重点开发那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产品,如公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在注重发展传统责任保险的同时,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努力开拓新的责任保险领域,如计算机系统故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
(二)提高责任保险经营的专业化水平。有条件的公司要成立专门的责任保险经营管理部门,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努力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同时,要不断转变经营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为投保人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方面的增值服务,使投保人真正享受到投保责任保险的好处。为促进责任保险经营的专业化水平,保监会支持设立专业的责任保险公司,支持现有保险公司进行责任保险经营方面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加强立法和争取政策支持。基于公共安全责任等原因,强制经营者投保商业责任保险,保护责任事故受害人的利益,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建立了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在一些高危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有必要通过立法,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责任保险的政策支持。
(四)努力培育责任保险意识。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育社会各界的责任意识、责任风险意识和责任保险意识,要主动向政府、企业、群众宣传责任保险的作用,扩大影响,为责任保险的经营打下良好基础。
(五)积极推进各类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最近,保监会已经分别给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吉林、海南、河北、山西、安徽等9个省市的保监局下发通知,要求结合9个省的实际,分别开展火灾、煤矿、公共场所的安全事故防范的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希望这9个保监局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组织保险公司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争取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提高责任保险的社会渗透力和承保面。要将那些与社会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作为发展责任保险的重点领域,采用多种形式,不断扩大责任保险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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