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突出抓住平安建设最薄弱的地方来加强。从维护稳定最关键的环节抓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做起,重心下移,明确责任,恪尽职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全面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把平安建设活动摆上位置,建立健全责任考核评比体系,完善检查、监督、考核、管理机制。当前,特别要根据省里即将出台的《平安县(市、区)考评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平安单位”活动的意见》,抓紧明确、细化我市具体实施和落实的办法,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工作实施的各个环节。要突出抓好省里确定的平安建设示范点的建设,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把各系统各部门的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集中解决信访突出问题。8月下旬,中央召开了全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罗干、周永康同志在讲话中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近期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近期召开的中央*局常委会精神,研究决定建立处理突出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涉法、军转干等五个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小组,明确从今年9月初至年底,按照动员部署、集中劝返、集中解决问题、检查总结等四个阶段集中开展处理突出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了专门部署。省综治委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上旬,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里“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抓好处理突出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
一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从各地已经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来剖析,当前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是复杂、多方面的。但相当一部分都是由于矛盾纠纷的调处防范措施不得力、不到位而酿成了群体性事件。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特别是对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执法不公以及环境污染等久拖不决、反复性大、多次上访的重点矛盾纠纷,一定要下决心梳理归类,明确领导责任,分析主要原因,落实调处措施。要坚持集中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自查与协查相结合、督办与联查相结合,以健全机制、完善网络、创新方法为重点,力求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要注重在综合、融合、结合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情况信息网络,完善早发现、早报告、早调处的信息反馈预警机制,重点解决情况不明、信息不灵的问题。要把排查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思想重视、工作及时、妥善解决,防止矛盾的发展和激化。
二要及时果断,科学处置。要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处置机制和方法。根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制订相应的处置预案,并组织适当演练。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领导干部要及时赶赴现场,敢于负责,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控制事态,防止扩大蔓延。对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共秩序、冲击党政机关等极端行为要依法果断处置,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和借机打砸抢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严厉打击。群体性事件平息后,思想*工作要紧紧跟上,深入细致,一抓到底,防止反复。
三要搞好信访,联系群众。信访工作是社会稳定的睛雨表,是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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