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技能、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家庭生活知识与技能、公民生活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的扫盲课程体系,积极探索识字与学习科学基础知识、生产劳动技术以及与农村的脱贫致富相结合的扫盲教学方式,切实提高扫盲实效。近二十年来,扫盲工作没有停止,但巩固成就不显著,存在复盲现象,存在虚假报数现象,扫盲工作必须扎实,不能自欺欺人。
二是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一年堵不住,三年扫不完,实行严格的堵盲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新生文盲的产生至关重要。扫盲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作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工作目标责任,实行严格考核,与评优晋级等奖惩措施挂钩,防止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学生辍学;要切实关注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女童、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制定扶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能够按时接受义务教育;要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学校布局调整、收费高、考试成绩不好受到歧视等原因造成流失,成为新的文盲。
三是建立制度,形成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的有效工作机制。要自上而下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扫盲工作责任。农村中小学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成人学校在扫盲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把设置扫盲课程和承担扫盲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负责本施教区内的具体扫盲教学,文盲较多的地区,可以组织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参加扫盲工作,把参加扫盲活动记入教师工作量,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综合实践和假期活动的内容;要利用科技服务站、农科所、示范户、专业户等多种渠道传播实用技术知识,让农民群众亲身体验实用技术带来的实惠,从中受到扫盲教育。居住分散和零星的文盲,难以组成扫盲班的,可以采取“包教包学”制度,通过签订扫盲包保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把扫盲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扫盲达标制度、脱盲考试制度、扫盲工作复查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积极创建“无文盲村”活动,促进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发展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事关江苏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是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教育活动,涉及许多政府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需要政府的统筹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推动这三项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是切实加强领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一定要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自觉性、主动性,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姿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大对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的领导力度,努力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使三项工作都有新举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关于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的要求已经十分明确,《省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也对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作出了规定,这次会议上又印发了省有关部门关于“十五”期间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的意见,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也即将印发执行,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坚定不移地狠抓落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职能作用,恪尽职守,责无旁贷,把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工作目标,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集中力量认真部署实施;深入实际开展调查,不断加强科学研究,及时解决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每年为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办几件实事;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定期表彰在幼教、特教、扫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与此同时,教育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发动和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业、民政、文化、宣传、妇联、残联、科协等部门、团体要充分发挥本系统的优势,结合各自特点和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承担任务,落实措施,共同做好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
进一步增加投入,建立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是社会事业中涉及面广、需要确保经费投入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必须按照“三增长,一优先”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对特教和扫盲工作的经费投入,这是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建立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政府要继续安排幼儿教育的经费,并努力做到逐年增长。各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以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政策规定的待遇,同时,还用于培训教师、表彰奖励。幼儿园向入园幼儿的家长收取一定的保教费用,使其承担一部分教育成本是应该的,这也是幼儿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应根据生均教育成本、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不同幼儿园类别等具体情况来确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筹措幼儿教育经费,力所能及地支持农村幼儿教育,保障乡镇中心幼儿园必要的办园经费,包括修缮危房、改善办园条件等。教育部门要请其他部门协同合作,深入幼儿园调查研究,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财政对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要积极争取全社会关心支持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特教学校和扫盲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和所收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
强化对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取得成效。必须切实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已明确今明两年的工作主要以督政为主,加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领导和管理基础教育的监督和检查,继续坚持“两基”年审制度,拓宽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把扫盲工作、幼教和特教作为“两基”检查督导和教育现代化评估验收的重要内容。根据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要大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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