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而非绝对的概念,是形成单亲后较单亲前的经济资源拥有情况,指的是家庭收入减少或没有住房。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经济资源稀缺在单亲家庭中是普遍存在的,家庭收入单位的减少是造成这一结果的直接原因。但它对单亲家庭的生存状态及资源流动的影响却不尽相同。经济资源稀缺并没有影响到每个单亲家庭的经济生活。那些在原家庭收入组成中占主体的被访者并没有感受到经济的困扰。3号案主张某说:“不指望他那点钱。”17号案主张某也表达了同样
的观点,她说:“他挣的钱还不够他自己花的,离了反倒省心了。”而有些单亲家庭确实在发生家庭变故后陷入了经济困境。其中绝大多数单亲家庭从他们的社会支持网中获得了经济支持,实现了经济资源在社会支持网内的流动。既然经济资源具有流动性,那么考察它的流动方式就很重要。研究发现,单亲家庭经济资源在社会支持网内的流动有单向流动和互惠两种形式。
1.经济资源的单向流动
称之为单向流动,是因为经济资源由某个社会支持网络成员流向单亲家庭,而单亲家庭不需要以包括经济资源在内的任何形式的资源作为回报。这种单向流动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实物和住房。我们发现,这种资源流动方式只存在于单亲户主与他们的父母之间。
3号案主张某,离婚前住在公婆的房子,离婚后自然得不到房子,搬回娘家与父母、哥嫂及侄女七口人共住在两室一厅的房子。张某说:“房子是我父母的,我住多长时间无所谓,倒是对哥嫂挺不好意思的,虽然房产证不是他们的,可毕竟给他们生活带来了麻烦,我就常给侄女买点好吃的,或者辅导她学习(张某是一中学语文教师),算是补偿吧。”当我问到是否也对父母作点补偿时,张某不解的反问我“我是他们女儿呀,母女俩不用讲究这些吧。”
18号案主原是国营贸易公司职工,下岗后借调到区经计委工作,每月收入300余元。丈夫原是华安厂材料处处长,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很殷实。一年前,丈夫死于车祸,为了方便照顾,韩某在母亲家附近租了房子。“我们中午、晚上在母亲家吃饭,母亲不要我们的伙食费。有时女儿学校收学杂费,我不在时都是母亲拿钱,事后我也不用还,我和母亲感情非常好。”我问她:“那你是不是对你母亲更好了呢?”韩某答到:“我一直对母亲很好就算她不照顾我,我也会这样,我们可不是交易呀!”韩某的“交易”实际上指向了“社会交换”这一概念。
霍曼斯把一切社会行动理解为资源的交换,认为社会交换是一种选择、计算得失的过程,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取最高的报酬。而这种观点对单亲户主与其父母之间行为模式是解释不通的。单亲户主不会为维持或扩大这种资助向父母给予回报。稍后我们将作更详细的解释。
2.互惠
12号案主支某的案例典型的体现了资源在网内的复杂流动,访谈实录摘录如下:
“1988年刚结婚时我们每个月开七百块钱,在那时算生活不错的了。1994年我妻子得了红斑狼疮。我俩平时有点积蓄,还负担得起。到晚期,我带她到哈尔滨、沈阳、北京看病,治不起了。我到处借钱,亲戚、朋友、一般同事,能借的都借到了,连几百块钱都借。1998年她死后,我欠外债5万多,连半丧事的钱都没有。我父母、哥哥、姐姐和她哥、她姐的一部分钱不要我还了,可朋友的钱总是要还的。我把儿子送到我妈家,和朋友合开了一家烧烤店,一门心思想着挣钱还债。去年刚刚把债还完,才把儿子接回身边。”从支某的言谈中,我们发现了经济资源流动的多种方式。支某的经济补偿形式有两种:馈赠和借予。提供馈赠的是近亲,如父母、兄弟姐妹。资源在父母与被访者之间是单向流动的,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而对于兄弟姐妹的馈赠,受惠者常常报答以其他形式的帮助。支某说:“虽然哥姐的钱不用还,可总想着怎么报答他们,他们有事我都主动上,没钱出力呗。1999年她哥开饭店,装修时我没少出力(支某原是基建处工人)。”对于借予,被访者不但在一定时间内偿还,还要在未来的无限期内以其它方式作为这种“人情”的报酬。支某说:“向朋友借的钱并不是还上就完了,人家肯信任你,帮助你,借你几千甚至上万元钱,这都是人情啊。我哥们多,我办不到的事就托哥们去办。前年一个朋友的孩子跨学区入学,我找到一个教育界的朋友,把跨学区的钱全免了。”支某说:“有的好朋友自己拿不出钱,是从亲友那里替我借到的。而一般同事只能借我几百元,还上就算了,也不用搭人情。”
可见,无论是借予还是馈赠,受惠者都要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式来回报,资源在网内的流动是互惠性的。
3.搭伙——特殊的经济资源补偿方式
11号案主孙某,是一位单亲母亲,41岁,初中文化,离婚11年。她住在一幢三层的老式楼房,还是苏联红军占领东北时建造的。一进屋正对门是两家公用的厨房,左边是房东老两口的房间,右边就是孙某的家了。房间只有十四五平方米,家具摆放的比较零乱,一台单缸洗衣机,一台旧式彩电、其余的空间堆放着杂物和衣柜,靠门的一侧是一张上下铺的单人床。我不禁问:“这样住方便吗?”“那有什么办法”,孙某说:“这日子说不定哪天就没了呢。我最少搬过十次家,房东要收房子我们就得另找个窝,9平方米的房子我们还住过呢。”
“结婚后我们跟公婆住在一起,是有院套的两间平房。他是铁路工人,跑车三天回来一次,我大部分时间跟公婆在一起。我这个人心粗,干活不利索。碰巧他家是山东人,事儿多,看不上我,就连我爱抽烟喝酒他们都管,总打架。原来我们俩一个月能有一千多元。刚离婚那会儿我还没下岗,500元工资,再加上他给的100元抚养费,日子还过得去。后来我下岗了,才开190元,你想想,290元租房子又得养孩子,这哪是人过的日子啊”。孙某一脸无奈,之后又面露喜色地说,她办理了提前退休,每月可领到500元退休金。儿子去年初中毕业后辍学了,现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每个月能挣250元。对于这样的生活,孙某感到十分满足。
但是,从290元到850元之间的这段生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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