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计划、贫困地区开发计划、星火计划的实施,共推广科技示范项目770多个,协助引进并实施经济项目近1200个,帮助引进各类项目资金143亿元,为推动老少边贫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能够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这一制度以自身广泛的社会基础、组织构成和代表性为特征,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各方面成员的有序政治参与,畅通了利益表达渠道,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无论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通过的各项决定,还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宪法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等,中共中央、国务院事先都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执行决策过程之中,已基本形成为一项制度。据统计,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召开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200多次,其中十六大以来就近60次。各地党委、政府也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广泛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能够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团结合作的思想基础,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作为最大的政治共识,从而在共同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形成了高度的政治认同和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保证了我国政治体制和政治格局的稳定。同时,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其中所蕴含的合作、参与、协商和包容的精神,可以有效协调社会各方
面的关系,使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能够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积极引导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利益格局的变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照搬西方多党制造成政局不稳、内乱不断的情况相比,我们国家一直保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能够推进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建设,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进入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同中共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7万多人,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33万多人,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2万人,31个省区市政府基本上都有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或助理。广大党外干部和我们党的干部亲密团结、真诚合作,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他们在工作中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这些做法不仅调动了党外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优秀人才源源不断地聚集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而且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还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党风监督员等各类"特约人员"。截至2005年底,县级以上共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近5万名。他们围绕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等情况,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党政部门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帮助中国共产党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是我国独特的政治优势。在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既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绝不照抄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模式,始终不渝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推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继续蓬勃发展,为中国乃至世界民主政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