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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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服务群众、推动富民强区方面
继续开展区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的“两深入、两促进”工作,即机关党员深入农村牧区、深入城市社区,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和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机关党员转变作风。
1、在帮扶xx市工作中要按照第二个阶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思路、制定计划、协调项目、狠抓落实,抓好定点帮扶工作的转型升级,提高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在帮扶鄂、莫两旗方面,立足区域帮扶,着力抓好两少民族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努力完成年度帮扶任务。
2、在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工作中,要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社区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的《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2010年工作要点》(内直党工通字〔2010〕12号)的要求,着力抓好“五个方面深化拓展”的各项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选择直接服务群众的活动方式,为群众提供信息、生产、技术服务,积极参加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等活动,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五)在转变机关作风方面
1、着眼于“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目标,继续深化“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
2、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3、积极倡导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强化机关管理,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高效、依法执政、公正透明、廉洁奉公的机关,建设学习型机关、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
4、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党员、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主观、宗教观和 “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思想,维护和巩固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三、方法步骤
从2010年5月开始到年底,各厅局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搞好宣传动员。5月底前,一是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二是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三是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按程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6月初,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领导点评。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党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点评。点评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和努力方向,年内不少于一次。
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年内开展群众评议不少于1次。
典型引路。年内,各厅局各单位要分领域、分局面选树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适时召开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网络、简报等媒介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保证措施
1、区直机关工委成立区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工作力量,集中办公。
2、各厅局各单位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和 2010年的具体工作方案,专门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各单位的总体实施方案、2010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机构名单于5月25日前报送区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各个层次的动员会务必于5月底前召开。
3、加强调研督查。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定期调度、平时监控、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要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单位创先争优办每月5号前要向区直机关创先争优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4、搞好总结考评。年底,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区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派出检查组,进行年度综合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本年度活动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为加大领导和指导力度,区直机关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准备2010年6月初,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方案交流会,2010年第四季度召开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2011年“七一”前夕对党建工作先进厅局(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表彰,请各单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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