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开局之年,我们正积极协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确定省级补助资金承担比例,及时足额兑现省级补助资金,制订出台《xx省光荣院建设指导意见》和《xx省光荣院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建设实施的领导和监管力度。要求各地强化“民生工程”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市为重点、整合资源,坚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改善光荣院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为核心,实施《xx省光荣院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在完成2009年《规划》确定的14所光荣院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特别组织好列入民生工程的11所光荣院建设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建成全省以市为中心的孤老优抚对象服务体系,提高孤老优抚对象供养能力,使孤老优抚对象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幸福安康。
4、积极实施“追思工程”。共和国来之不易,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等不同时期,我们的先辈和许多后继英雄们为之献出了宝贵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今天的人们不应忘记他们,必须长思过去,缅怀先烈,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因此,今后要围绕“追思工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好每年烈士纪念活动。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均在国庆节期间开展悼念革命烈士活动。据悉,今后国家还要正式明确烈士纪念日时间,要求各地增强政治敏感性,积极主动地谋划这项工作,尽管今年安排组织好这项活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光荣传统,教育子孙后代,增强党和政府的感召力和社会凝聚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继续对烈士陵园进行维修改造。烈士纪念建筑物历来是党和政府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和载体,也是全社会十分关注的焦点。多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对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建设做过许多积极争取的工作,尽管今年对全省重点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保护,但因当地财政投入少,仍有相关部分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状况令人堪忧。目前我省现有烈士纪念建筑物191处(陵园、烈士墓、碑等),有管理机构的烈士陵园49个,部分陵园缺少资金,有的烈士墓、碑、陈列馆年久失修、破旧不堪,社会反映意见较大。在国家正式建立“烈士纪念日”之后,要求各地以此为契机,积极向政府反映争取资金,对烈士陵园继续进行维修改造,力争改善目前陵园建设的现状。
三是认真做好分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调查摸底工作。全省现有不少烈士墓、碑分散在乡村,由于缺少维修资金和专门人员管理,有的烈士遗属和社会反映强烈。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要求各地今后要抓紧组织力量,对分散的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真实数据和详细情况,尽快登记造册上报省厅,为确定谋划相关措施提供依据。
此外,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维稳工作。今后五年是改革开放30年后的关键时期,也是世博会在上海召开的重要年份,同时推进科学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也很重,必须统筹兼顾,毫不懈怠。中央领导同志特别重视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建国60周年期间各地采取的一系列严密防控措施之后,群体性上访事件极有可能出现反弹,特别是在每年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务必高度关注。要求各地结合平时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检查各项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重点人群特别是个别困难对象是否帮扶到位、上访老户是否包保到人。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信息、值班制度,着力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高度负责地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下行接访,坚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不发生大规模去京来省上访事件,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实现“十二五“优抚事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为保证“十二五”全省优抚事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大民政、大优抚”的观念和项目意识。在工作理念上,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在工作部署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强化项目意识,围绕项目统领各项工作,围绕项目推进重点工作,围绕项目创新各项工作。
(二)继续推进积极的优抚政策。在新形势下,大力推行积极的优抚政策,就是要变被动为主动,有作为、有地位,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在工作中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探求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思路;就是要围绕工作中心,靠创新思维方式,靠超前谋划来实现各项工作任务。坚持顺应时代,顺应民需,顺应发展,建设一批现代化、标准化、设施齐全、管理先进的优抚事业基础建设项目,以项目带动优抚事业的发展。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要与时俱进,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优抚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增强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并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易于操作,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将优抚工作涉及的法规、行政措施、办事程序、行政许可等与优抚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向社会公开。
(四)切实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力度。要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弄清工作现状,及时发现问题,善于思考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并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切实增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性,增强对各级优抚部门政策理解和执行的指导力度。
(五)切实加强基层优抚队伍的建设。按照厅党组的要求,结合优抚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鼓励全省优抚工作者与时俱进,勤奋学习,吃透政策,精通业务,造就一支思想领先,业务熟练,作风优良,工作一流的职工队伍,培育一种执着追求、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民政精神。
(六)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报信息,增进友谊,争取他们对优抚工作的理解支持,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共同推动优抚事业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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