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力争在两年内有80%的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保障城乡居民选举权、决策权、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开展各类双拥活动,保证优抚安置对象的相关待遇。四是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依法抓好老人维权、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地名设置等社会事务性工作,力争民政对象满意率在90%以上。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廉洁、高效、务实的民政队伍。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服务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引领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实践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充分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发展重点,创新体制机制,破解难题,推进东宝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好民政工作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让区委、区政府满意,让人大代表满意,让民政对象满意。
(三)整改的主要工作举措
1、多措并举,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以“应保尽保”为目标,继续扩面农村低保,年度同比至少增加1000人。二是加大对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截至5月底,全区新一轮城乡低保自查自纠已告一段落,取消390人城乡低保资格(其中,城镇低保302人,农村低保88人)。三是全面取消城乡医疗救助的病种限制,降低起付线,适当提高补助水平,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四是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孤儿的年供养标准,人均提300元,分别达到集中五保对象1800元/年、分散五保对象1300元/年、分散供养孤儿1500元/年。五是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对低保对象、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众突发性困难给予临时救助。
2、抓住关键,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将灾后恢复重建、危房改造(消除土坯房)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主动争取多方资助,统筹规划,科学选址,确保质量,逐步消除土坯房。5月份以来,我局派员两次赴省争取,目前已争取到200户共8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二是强化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做到报灾强化理性,核灾注重实际,赈灾整合资源,救灾措施得力,恢复重建及时有效。三是健全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机制,鼓励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公开、透明、有效管好用好捐赠款物。截至6月10日,区慈善总会收到向灾区捐赠的善款50余万元。
3、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xx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完善村(居)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探索建立村(居)成员年度述职评议和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益。二是将农村社区建设与其他各项农村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有东宝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三是认真实施城市社区“三基建设”规划,力争今年底前辖区内每个社区办公和综合服务站不低于300平方米,两个街道服务中心不少于1000平方米。统一规范社区服务项目、运行机制、工作流程、资源调配、内部管理等方面建设,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
4、维护权益,营造军民一家亲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二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妥善安置城镇退役士兵。
5、搞好服务,着力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依法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组织老年人开展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虐老、弃老、不养老案件。二是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和年检工作,社团年检率达100%,民非年检率达95%。三是严格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四是继续创新殡葬管理方式方法,落实殡葬工作责任制,提升火化区火化率。五是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合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形式,加大对社会养老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助,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六是稳妥做好行政区划更名、地名设标和边界联检等工作。
6、加强自身建设,展示民政孺子牛风采。一是以这次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民政工作为契机,完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增强完成任务的紧迫感、压力感、责任感,努力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始终,增强民政队伍活力,增进民政队伍团结。三是借助各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努力在公开上做文章,把政务公开的着眼点放在群众关注度高的民政事务上,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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