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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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 【摘 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不管是对于监狱还是罪犯来说都是一项“厚积薄发”的工作,现阶段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正处于一个积累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监狱只有在观念上解决一个“浅”字,态度上纠正一个“偏”字,实践中克服一个“盲”字,效果上防止一个“虚”字,力量上解决一个“弱”字,才能最终实现心理矫治工作“滴水穿石”的功能,促进罪犯重塑健康人格,最终成为社会守法公民。 【关键词】监狱 罪犯心理 矫治工作 突出问题 1981年全国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提出对罪犯心理进行研究的要求,1985年开始在监狱运用心理测量表来测量和研究罪犯,正式拉开了中国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实践的序幕。1991年黑龙江省率先开始了罪犯心理矫治试点工作,此后,辽宁、山东、上海等省市也先后开展试点工作,一些成功矫治罪犯的案例证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矫正与教育改造罪犯的过程中,显示出了其帮助罪犯消除违法犯罪心理、养成健康人格的独特魅力和价值,收到了其他改造方法无法达到的效果。但是由于受各监狱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罪犯心理矫治效果的差强人意,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部分监狱一直处于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尴尬状况,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思想认识不够统一,理解把握不甚到位;研讨多、实践少;学习多、应用少;喊得多、做得少;虚功多、实工少”等现象,有的监狱甚至还存在“只听楼梯声不见下人来”的情况。笔者作为一名战斗在监狱基层一线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人员,深感当前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遂就此抛砖引玉,谈点个人浅见,以资同仁斫正。wwW.YbasK.coM 一、思想观念上应解决一个“浅”字。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适应全国监狱系统罪犯劳动逐步由室外向室内、由分散向集中、由农业向加工转移,有心理问题的罪犯呈增多趋势的新时期监狱工作的新特点,突出教育改造质量,深入坚持依法治监、科学管教罪犯所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其反映了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客观规律,顺应了监狱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样的大历史背景下,笔者有幸参加了司法部在扬州大学医学院开设的第一批全国监狱系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通过历时半年的学习和7年的心理矫治工作经历,深知此项工作立意高远、深思熟虑,对监狱和社会的发展极具战略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监狱警察甚至参与过心理咨询师培训的警察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缺乏应有的深度,一知半解、人云亦云、上云亦云,推崇“心理矫治万能论”有之,片面夸大罪犯心理矫治效果;鄙于不屑者的有之,认为只不过是解决女警安置,迎合上级机关的“花架子”;缺乏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正确认识,简单、片面、盲从。由于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缺乏有深度的理解和掌握,故而此项工作在有些监狱开展的也是装装门面、勉强应付,而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概括起来可以用“起步晚迈步急”来形容。从1981年提出开展罪犯心理研究至今,短短的30年时间,全国监狱系统经历了体制改革、布局调整等翻天覆地的变化,犯情狱情随着中国社会的历史巨变更加复杂和多变,“稚嫩”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注定要经历“好事多磨”的过程。存在不足与问题并不足为怪。关键是要认真的加以解决。特别是针对警察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认识浅薄的问题必须从警察的心理健康教育入手。这不仅仅是有效缓解目前警察心理压力过大、心理调适方式欠缺的需要;还可以让全体监狱人民警察从心理健康教育中感受到心理矫治工作的魅力,让其将自己所学应用到矫治罪犯的实际工作中,形成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助人自助”的新格局。笔者通过学习之后发现对自己的心理成很有好处,在日常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时,我经常与罪犯分享这些心理成长故事,形成与罪犯的共鸣,促进了矫治效果;在警察中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让警察深刻体会到警察心理健康与罪犯心理健康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双赢”关系,这样可以有效深化警察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深刻领会其是区别于传统三大改造手段的第四种教育改造罪犯的有效方法,并可以有效促进监狱整体工作的提升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工作态度上应纠正一个“偏”字。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在警察的工作态度上,如果全体监狱警察都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思想高度统一、工作态度明确,重视有加则会自觉行动。只有这样,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才有原动力,才能有坚实的警察基础和工作基础。当前,警察中还明显存在工作态度上的误区和偏颇。有的警察认为搞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领导和业务科室的事情,与基层警察关系不大,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的警察认为罪犯心理矫治目标过高,可望而不可及,纸上谈兵,落实不了;有的认为罪犯心理矫范文大全整理*治工作不过是迎合上级领导“口味”,体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的演示手段,“中看不中用”。诸如这些工作态度上的偏颇认识直接影响到警察投身心理矫治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难以把这一科学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转变成警察的自觉行动,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上面喊破嗓子,下面不甩膀子”的状况。“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决定你事业的高度和人生的高度,”态度上的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有行动上的步调一致。一定要教育引导警察特别是基层一线警察,克服障碍,跳出误区,提高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执行力,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配合业务科室和心理矫治工作人员,做好罪犯的日常心理辅导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身体力行投身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 三、实践过程中要克服一个“盲”字。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周密规划、精心准备才能卓有成效。但由于其“起步晚迈步急”的原因,现在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仍缺乏指导性的意见和形成共识的普遍经验,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从1981年开始至今短短的30年时间,理论研究还很欠缺,实践操作还存在很多弊端,专业技术培训粗糙,专业技术人才奇缺。虽然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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