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
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法院文化是指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在较长时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有的精神、行为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概括。通过建设法院文化,有利于法官的职业化进程,有利于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有利于使民众信法、守法,有利于促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而近年来,在司法领域中兴起了法院文化建设之风,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颇为重视,各地法院也逐渐展开了法院文化建设,但是在具体的运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有的领导和法官不够重视,在建设的过程中过于重视修建审判大楼等物质层面的建设,忽略了如法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等精神层面的建设,也有一些法院认识有误差,认为通过书画展等的方式来展现法官的风采就足够了。笔者认为,法院文化与其他文化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审判文化,因此法院文化应以审判文化为中心展开,在进行法院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物质层面的建设,同时也要注意精神层面的建设,在法院的管理上,要去行政化,实现法官的真正的独立,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因此要注重培养法官的独立人格,通过建立学习型法院,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加强对法官的培训,结合考核制度,激发法官努力工作的热情,鼓励法官积极的开展调研活动用以指导实践活动,同时在审判中,充分利用司法礼仪,通过对案件的公正公平的审理,向民众彰显法律的价值。全文共6073个字。
法院文化建设发端于上个世纪的90年代,被当作是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颇为重视,几乎每年都要召开相关的工作会议,并表彰一批先进的法院。wWw.ybAsk.cOM应该说,法院文化建设对于培养良好的司法精神、凝聚法官工作人员的力量、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及推进我国的法制进程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各个法院在进行法院文化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力图从厘清法院文化的概念和内涵以及功能开始,对如何进行法院文化建设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 法院文化的概念的功能
(一)什么是文化
“文化”一词最早见于我国《易经》:“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里的“文”是指行为举止、行为模式以及行为的礼仪,“化”则是将其变成具体的行动,由此可以看出,文化在我国的最初含义是一种生活方式或者是模式,近代的胡适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化的态度》中指出“文化是文明社会形成的生活方式”。在国外学者眼中对文化又是如何定义的呢?1871年,享有“人类学之父”之称的英国学者泰勒对文化作了如下定义:文化或者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个复合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1)其后来的学者对文化的定义亦没有超出泰勒的观念,故此可以看出,中西方学者对于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的看法大体是一致的。
(二)什么是法院文化
什么是法院文化?对此,国外的法院同中国的法院一样,也热衷于法院文化这样的提法,但是同我国不同,他们对于法院文化的关注点并非在于审判环节,反而更多的是关注法院组织文化环节,即法院的行政管理对于促进法院审判环节的作用。而我国的学者认为,“法院文化也包罗广泛,既有物质形态的法院文化,也有精神形态的文化,但就法院文化的本体而言,是后者。法院的文化精神是内在的,其展示需要载体,包括人员、组织、建筑、设施、装饰、制度、规范、惯例、文字、标识等各种有形和无形的事物,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表意系统。因此,‘法院文化建设’必然是一项构建外部表意系统的工作。没有基本的表意条件和手段,法院的文化精神无法彰显,就不可能被认为‘有文化’。”(2)张教授把法院文化的重点放在了阐释精神文化上,但是却将有文化的法院等同了法院文化。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各级法院也对法院文化进行了讨论,并归纳出“作为一种特有的文化形态,法院文化是指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在较长时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有的精神、行为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概括。”(3)笔者对此概念持赞同态度。
(三)法院文化的功能作用
1、引导功能。法院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其也具有一定的价值导向功能。通过法院文化的建设,能够增加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引导法官树立我们倡导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引导法官运用先进的司法理念去指导审判活动,选择适当的方式去解决讼争,以此使得审判结果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同时也能够增加法官对这个行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这个行业的工作人员的凝聚力,更加有利于法官的职业化进程。
2、实现公正公平的功能。公平公正,是自人类社会形成以来,人们所追求的崇高理想、价值和目标,也是法治的灵魂与核心。法院的主要工作则是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来化解社会纠纷,以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任何一个来到法院解决纠纷的当事人,都有得到法院公平公正审理的权利,他们也都有权得到公正的审理结果,司法公正作为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可以体现出法院文化公平正义的理念,也可彰显法律的公正公平的价值,这也是社会公众希望通过法院得以实现的,更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应有之意。
3、示范崇法的功能。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法院通过每一个法官对案件的公正公平的审理,一方面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的理念,展现了法律的价值导向,树立了法官这一群体在公众心中的良好个人形象,获得社会公众对法官这一群体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促使法官不断的完善自己,提醒他们做到廉洁自律、忠于法律、自觉捍卫法律的尊严并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同时,社会公众也从这一个个案件的审理中,产生敬畏法律的心理,努力的调整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来符合主流的社会价值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可遏制犯罪,也可以促进纠纷的解决。
二、现行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以及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法院,自上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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