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民法院当前执行难之成因及对策
文章摘要:执行难已成为困扰我国各级法院开展司法工作的桎梏之一,在广大基层法院尤显突出。随着执行实践地不断深入,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也愈来愈多地呈现,如执行体制上的缺失、执行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等。只有在执行实践中不断地发现问题、不断地解决问题,对人民法院顺利地开展执行工作、更好地保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积极的意义。本篇所称的执行,仅限于民事执行。
关键词:执行难;成因;对策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实践不断深入,公民以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的数量突飞猛进。另一方面,受主客观条件限制,案件执行的效果远低于社会期望值,涉执信访常年高位运行,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性。"执行难"已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工作的首要桎梏。虽经多少代司法人不懈努力,"执行难"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纵观世界各国,执行难在一些国家法院系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他们也在不断地进行探索、改革,如俄罗斯联邦法院执行局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照片、案件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印制在杯具上销售,让持有该杯具的公民成为线人,对被执行人在全社会形成震慑,加大执行力度,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难"已成为新的发展时期世界性的问题。人民法院,作为行使执行权力的国家机关,其中心任务就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矛盾能否成功化解,这是由多方因素共同决定的,也是造成"执行难"的内在因素。笔者通过自身的司法执行实践,从时势、体制、环境、素质四个方面浅析造成当前执行难的成因,提出一些肤浅的对策。WwW.YBAsk.COm
一、执行难的成因。
(一)时势导致难度。
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在对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同时,各种思想也随之冲击着中国大地。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经济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由于国内经济发展速度过快、收入分配等各种制度的相对滞后,国民收入两级分化不断扩大,物价过快上涨。基于上述时代背景,拜金主义、不诚信等不良的社会意识逐渐占据国民的思想,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躲债、想方设法规避执行的行为不断增多,同时经济的不景气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造成执行难。
以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打会"为例。"打会"实为民间借贷,"会头"将"打会"得到的资金出借给营利的单位或个人赚取利息,再按约定给付"会民"利息。早期,"会头"只需要向"会民"支付合理的利息,后期,"打会"市场化,各"会头"为"得会",恶性竞争演变成"标会",大幅度地提高利息甚至达到惊人的数额,"会民"也从小额"打会"逐渐变为大额甚至举家、动员亲友动用全部存款、变卖金银首饰等财产换取现金"打会",规模空前。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资金链发生断裂,"会头"的巨额"投资"得不到收回,无法偿还"会民"巨额本息,"会民"损失巨大,大部分"会民"的"会钱"一去不复返。其间也有不少人假借"标会"骗取大量公众资金,并离家出走,长期下落不明。这种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经审理后申请执行,执行难度甚大,黄桥当地正常的民间借贷案件也趁火打劫,被执行人常谎称系"打会"性质的民间借贷,执行工作一度开展甚难。
(二)体制导致难度。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虽然在保障民事权利实现、平衡各方利益、维护法制权威方面做出规定,并在执行实践中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但在可供执行财产种类、申请执行人寻找、控制可供执行财产及被执行人下落的手段、执行法院财产查询、控制、处分措施、执行威慑机制、协助执行制度、委托执行制度等方面缺少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执行工作需要。同时,由于当前社会矛盾暴发式的涌现,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各基层法院普遍存在,法院组织制度相对滞后也是造成当前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审执分离"的司法改革措施一定程度上造成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的脱离,使得部分案件在申请执行后客观上造成执行难度,如执行标的为行为履行的部分案件,在实践层面上扩大了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差距。
法院系统为此进行了大胆尝试,在制度上创新现行民事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执行调查的有限规定,如悬赏、审计调查,但仍不能有效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同时各执行法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掌握标准不一,缺乏统一立法或司法解释。为加强辖区内协助执行力度,各地方法院先后与金融、房管、公安等部门共同出台规定,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具体执行工作中执行法院与某些单位配合不到位,效果欠佳。部分地区的高级法院为了充分保障当地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实现,共同出台了部分执行案件不得在协议范文大全整理*地区相互委托执行的规定,如鲁、苏、浙、沪、闽五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一次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会议纪要,但在实践中,执行法院工作难度甚大,不少案件长期得不到执结。
(三)环境导致难度。
这里所讲的环境,特指司法环境,指辖区内公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即学法、懂法、守法的程度。法律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政法机关依法办事,还需要法律后果承受人依法履行。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生产之前的矛盾,各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精力都投入到发展经济上,对公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工作投入不够,达不到实效,造成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淡漠,拒不履行、暴力抗法现象频繁发生。
(四)素质导致难度。
案件执行过程,同时也是人与人交往的过程。案件承办法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协助执行人员的素质共同影响着案件执行效果。部分承办法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与被执行人发生不正当交往,人为地给案件造成执行难度。一些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不想法设法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且在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达到自身期望值时采取过激的行为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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