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越来越少,而失地农民数量却越来越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预测,‘十一五’期间,预计每年新增被征地农民300万。近十年,由于我国城镇化速度加快,被征地农民达到4000多万”,而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工业化、城镇化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在这样的趋势下,农用土地的减少在一定
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④
失去土地,对农民来说,则意味着失去了生存所必须的最后保障。同时,加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漠化、盐碱化等生态恶化的影响和某些地方对耕地的乱开发和过度使用,例如围湖造田和围海造田等等涸泽而渔的做法,更使得土地耕种的效率无法提高。不合理的农业耕作制度使得耕地被过度使用导致土壤肥力难以恢复,从而大大削弱了土壤的抗蚀能力。一面是土地绝对数量的日益减少,另一面却又是土地利用效率的下降,这种恶性的循环使得农民的家庭收入增长速度在这几年一直未能提高,甚至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再着,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很多地区仍然没有改变以家庭作为社会生产单位的模式。由于地区自然条件的限制等因素,家庭承包制仍旧无法脱离落后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只能以手工操作为基础,生产工具利用率低,即使有现代化机器,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很多山区仍然在使用着一部千余年前唐朝时流传下来的曲辕犁。
(二)“养儿防老”功能的弱化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冲击
传统的“养儿防老”功能得以发挥主要是基于家庭中子女的数量、子女经济支付能力、子女闲余时间的多寡和文化伦理等因素。在实行严格的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本位的血缘亲情社会,它以父权系统和孝道观念为主要特征,在这种社会里,在以血缘关系组成的大家庭中,家长无疑居于统治地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红楼梦》中的贾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作为子女必须孝敬父母,服从家长,克尽孝道。但是,随着工业化的加速以及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养儿防老”功能的发挥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甚至是出现了弱化的趋势。
1.计划生育政策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
20 世纪70 、80年代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中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极大的控制。农村家庭中独生子女户越来越多, 家庭小型化越来越普遍,核心家庭的数量将会日益增多,而老年人身边的子女绝对数量将会减少。这种靠政府的行政干预来实现人口控制的做法不可避免的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例如,人口的老龄化问题,根据2006年2月全国老龄办的最新统计,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14% ,比27年前翻了一倍,并且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国家之列。同时,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则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⑤
这一切都说明,中国农村不仅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中国农村出现了未富先老的情况,同时,人口老龄化又带来了沉重的家庭养老负担。按目前的政策规定,一个农村家庭最多只会有一个儿子,这样将会使得家庭供养资源减少,而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却是成倍增长。将来,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抚养一个或两个小孩将会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很显然,在这样的家庭人口结构下,一旦老人生病后,庞大的医药、护理和营养费用无人分担,只能由独生子女一个人扛着,他们要面临着经济和时间的双重压力。
2.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人口流动显著增强。人口流动的加剧,许多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镇打工或从事其他非农产业,应该说这对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是很有帮助的,同时也提高了家庭养老的经济支付能力,能够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但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也带来了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在生活上的时空分离,长期以往,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纽带有可能会变得松弛,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老年人精神慰藉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同时,由于与外界接触的频繁,老年人的眼界逐渐开阔,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上对子女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越来越不容易得到满足,这些无疑都给子女带来更沉重的负担。另外,农村青壮年大批涌向沿海发达地区,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特有的“民工潮”,而家里却往往只留下妇女、小孩与老人。妇女一方面照顾小孩,一方面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活,就无法及时的了解到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情况和健康状况,所以很难保证对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3.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转变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交通、通讯也越来越发达,与外界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信息渠道也越来越广,农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年轻人在外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信息的影响下,崇尚年轻、张显个性、追求利益等价值观念也潜入到了农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生活方式的变更使许多人不再依赖家庭,人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看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而更注重追求自己的成功和个人的幸福,因此,他们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逐渐淡化,传统孝道观所极力推崇的尊老、敬老、养老的价值观念也日渐淡薄。另外,思想的开放,年轻人更加注重追求个人价值,传统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已经丧失了它的“根据地”,不在流行,人们逐渐开始接受晚婚晚育观念,农村青年生育年龄普遍提高,这又使得抚养子女所花费最大的时期和老人最需要供养的时期逐渐趋近。
三、进一步发挥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上述分析,在经济的市场化、工业化尚未完成,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尚未实现的过渡阶段,我国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鉴于此,许多地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已开始逐步探索多元化,多渠道为特点的养老模式。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中华民族优良美德在孝道文化中的具体体现,在我国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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