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到全面改革中国持续亏损的粮食收购制度的作用。
安徽粮补改革的具体办法是:以县为单位,根据1998年至2002年五年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平均数为基础,确定享受补贴的商品粮常量。以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或者农业税计税常产,或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计税常产各占一定比例的方式,确定每户农民享受补贴的商品粮常量。省级价格和统计部门按市场价低于保护价的差价,核定差价补贴标准,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取消差价补贴。每户农民补贴数额按每户农民享受的商品粮常量以及核定的差价补贴标准计算确定。此项计算标准是在当前粮食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确定的,目的是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如果粮食市场出现供应紧张的状况,将改为接粮食播种面积或向国家****余粮的数量对农民补贴以鼓励粮食耕种。
由价格补贴向直接收入补贴转变是符合经济效率要求的国际趋势,在我国它同样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但是,由于在我国现阶段土地产权、市场化条件、财政能力、保护价格水平以及监督等方面具体因素的限制,这项政策大范围实施的时机还不很成熟。因此,这项政策应当首先在粮食主产区和生态环境恶劣地区试行,作为加入wto后缓解大宗农产品生产者所受冲击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补偿措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保护价格水平的确定,既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平衡市场供求,又要使保护价包含社会平均成本和平均利润,让农民从保护价与市场价的差价补贴中获取较多实惠,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参考文献】
[1]蒋和胜.农产品价格机制论[m].四川大学出版社(成都).1997年8月第1次版
[2]蒋永穆.中国农业支持体系论[m].四川大学出版社(成都).1999年
[
3]马晓河.蓝海涛.加入wto后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研究[j].管理世界.2002.5
[4]朱海洋.“入世”后我国农业支持政策取向的思考[j].财经研究.2002.9
《浅论我国农业补贴方式的改革》来源于范文大全网,本站为所有正式会员免费提供文章查找帮助。欢迎阅读浅论我国农业补贴方式的改革。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