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逐步让农民老有所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的原则,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
探索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城市对农村、工业对农业的对口援助,而应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创新,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此,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探索土地合理流转机制。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通过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实现土地的相对集中,有利于农业生产获得规模效益,这是农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但应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集中具有长期性。应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对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应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情况。公益性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应由财政包起来,但需要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内部搞活;经营性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则应走向市场。无论公益性还是经营性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都应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进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实现自身发展。同时,应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优秀农业科技人员的收益,吸引更多人才进入农业科技领域。
建立健全投融资体制。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整合各方面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集中起来综合配套投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引导农民以劳动积累的方式投入新农村建设。对经营性、能够运用市场机制来建设的项目,应通过产业化方式运作,鼓励企业投入。同时,努力提高农村的对外开放水平,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政企分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和事业站所设置,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富余人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乡镇政府应重点强化三方面的职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的职能,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的职能。同时,把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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