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的兴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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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二 外界因素中首先是自然灾害。自然灾害从两个方面影响农村手工业,一方面,农业减产造成手工业原料价格上涨,近代大部分农村手工业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如榨油业和制粉业以花生和豆类为原料;造酒业以粮食为原料;植物枝条编织业以芦苇、麦杆、高粱秸之类为原料;气候也会影响蚕茧产量从而影响缫丝业和织绸业;棉纺织业中尚有一部分地区依靠本地所产棉花进行生产,既使是使用机纱的地区,机纱价格和国内棉花产量及价格之间也并非全无关系。另一方面,自然灾害会造成人民购买力,特别是农村购买力的下降。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的产品如土布、人造丝织品、苇席、粉条、粉丝以及榨油业的副产品各类籽饼等,国内市场都以农村为主,砖瓦业的开工与否更与当地农业丰欠密切相关。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自然灾害频繁,1928年到1930年,西北的陕西、甘肃、山西等省份发生连续三年的大旱灾,尤以陕西为最重,赤地千里,十室九空,人民以草根树皮为生,彼时彼刻,穿衣问题变成了极为次要的事情,而这几个省份一直是华北棉布的主要销售地之一。另外,尽管华北棉纺织业一直以东北,西北和内外蒙古为主要市场,但从20年代起,也逐渐开辟了南方市场,因而,1931年长江流域发生60年未遇的大水灾,也使华北棉纺织业和丝织业受到了很大影响。至于原以南方各省为主要市场的江南棉纺织业和丝织业受水灾的影响就更大了。没有发生这些自然灾害的地区,农村手工业尚且受到巨大的损害,可以设想,在直接受灾的地区,农村手工业肯定会受到同样的以至更大的损害。但是,30年代中期以后,全国范围内没有继续发生新的大规模自然灾害,各地农业生产均有所恢复,而且,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是不应该被视为造成某种经济活动全面衰退的根本原因的。 其次是社会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主要通过市场需求的变化表现出来。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中有不少产品属于生活必需品,随着人口的增长,这类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在逐渐扩大,虽然有些行业中出现了机器工业的竞争,但一方面,近代中国机器工业的发展尚不足以覆盖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手工业和机器工业产品之间存在的各种差异,它们有时候可以分别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或同一层次消费者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因而,抛开机器大工业与农村手工业在生产力上的差距不谈(这一问题前文已经论及),机器工业与农村手工业在这一时期是各自有自己 的市场范围的,尽管双方的市场范围可能会有一些重叠。此外,有些人把农村手工业各种产品之间的替代也看成竞争,看成手工业的衰退原因,如认为仿洋布和改良土布在市场上排挤了土布,毛巾代替了土布手巾,针织品取代了部分棉纺织品,从而造成土布业的衰退[11],单就传统的土布业来说,这的确是事实,但如站在整体的角度看,这种情形恰好说明农村手工业的进步和发展。 农村手工业中还有相当多的品种用于出口,国际市场上需求的变动必不可免地对农村手工业产生影响。国际市场的变化虽然很复杂,但促进了30年代初中国农村手工业衰退的主要原因则是1929 ── 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危机期间和危机过后的一两年中,中国几乎所有出口手工业品的出口量都曾急剧下降,从而对生产造成沉重打击。如江南土布大量向南洋、新加坡、印度、爪哇等地出口,经济危机期间,南洋各地橡胶园失败,工人失业,致使江南土布出口急剧下降[12]。国际市场的影响还不止于此,危机期间,中国农产品出口大幅度缩减,与此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又向中国市场大量倾销生产过剩的农产品,致使中国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收入减少,造成农村购买力锐减。当发生自然灾害时,粮价上涨,但此时农民无粮可卖;丰收时,又受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农产品价格下降,30年代初的中国农村陷入了谷贱伤农,谷贵亦伤农的境地,农民收入下降,意味着工业品市场 ──包括农村手工业 ──的缩小,市场缩小,又使农村手工业收益降低, 农民的收入进一步下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是30年代农村手工业衰退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这种恶性循环是可以打破的,1934年以后,随着29 ─ 33大危机的结束,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逐渐恢复,农产品价格递年上升,全国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以华北为例,1937年上半年,华北农产品批发物价指数上升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这种情况下,华北各地农村手工业逐渐复苏。如河北省高阳县的织布业,在萧条时期,资本较大的工商业乘物价下跌之际大力收购原料、定制成品、扩充销路,并根据西南各省人民“习尚华美”的风俗翻新花样、提高质量,开辟了西南市场。萧条过后,不但以前停工的织布机都开动起来,并且还有增添,自1934到1937年芦沟桥事变前,工商户屡有增加,形成高阳织布业的笫三次勃兴[13]。 有些人把收益少、工资低,从而引起劳动力流动视为农村手工业衰退的原因之一,并且认为收入过低是农村手工业生产力水平低,竞争不过机器工业所造成,并由此得出农村手工业衰退必然性的结论。首先,农村手工业的经济效益并不低,特别是与农业相比,如棉纺织业中,在河北省的高阳手织区,1915 ─ 1920年间,用铁轮织布机自织自卖,每匹可获利 1─ 2元,如接受商人包买主的定货,一匹布可得工资0.5元,以一年织布150匹计,全年收入在75元到300元之间。当时高阳户均占有土地不足15亩,平均每亩净收入1.47元, 即农业收入每户每年不足30元,手工业收益为农业的2.5倍到10倍左右[14]。高阳织户雇工者相当多,工人的年工资在30年代初为40 ─ 60元不等,20年代布业兴盛时则可达60 ─ 80元之多,而同时期农业雇工中,男性长工的年工资平均在40 元上下[15],也就是说, 从事织布业的农民,无论是完全占有生产资料的独立织户,还是只占有工具,不占有原料,受商业资本支配的家庭劳动者,亦或是完全不占有生产资料,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其收入都要高于农业劳动。高阳织布区属于近代新兴的农村工业区,生产力水平较高,江南棉纺织区历史悠久,到本世纪初发展程度反不如高阳织布区,但棉织业收入仍相当可观。20年代前后,上海郊区一个农家妇女一年要织2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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