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纳税服务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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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并依法接受监督。凡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按规定被评为“不满意”干部,扣发其当月考核奖,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全程服务人员在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因工作失职,让纳税人重复跑(三趟以上),引起纳税人不满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考核奖。 六、全程服务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未按照全程服务制度规定,服从全程服务值班长的工作指令,以及请假或出差未及时做好授权代办工作,致使影响全程服务工作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考核奖。 七、全程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纳税人发生争吵、纠纷,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考核奖,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八、全程服务人员发生上述违反制度问题,屡教不改的,除扣发奖金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待岗、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九、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十、本制度由洞头县国家税务局实施全程服务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全程服务服务台值班员工作规则 为确保全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特制订本工作规则。 一、全程服务服务(受理)台值班人员由计统征收科、管理科有关人员组成,其中设值班长1名,由大厅负责人担任,若遇当天值班长和值班人员外出考察、学习、请假等,应提前一天报全程服务领导小组审批并另行安排人员。 二、服务台值班人员日常请假由值班长批准,但在征收期内必须全部在岗,征期后至少二人在岗。 三、值班人员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全程服务制度及其职责规定,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上午提前10分钟到岗,下午推迟到办结所有事务后离岗,中午由值班人员轮流不间断工作,切实为纳税人搞好咨询、陪同、代办、预约等服务工作。除涉税服务工作的各项事宜外,不得无故擅自离值班岗位。 五、值班人员协助值班长负责对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着装、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执行首问责任制及劳动纪律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督促纠正。 六、值班人员协助值班长认真组织、协调、跟踪、监督全程服务制度在有关责任部门、具体承办人之间的落实,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各种涉税事务。对因服务问题引起纳税人投诉的,或经上级行风监督部门明查暗访发现的其他违规问题,除追究具体责任人外,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领导的责任。 七、服务台值班人员要认真按照本规则做好全程服务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全程服务奖惩制度》的规定。 全程服务受理台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咨询、留言、陪同、代办和转告等事项。 二、负责记录纳税人需办理的具体事项,符合即办要求的必须即办,不能即办的,严格按照全程服务制度及承诺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并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负责做好纳税人来电来函的登记、答复、转办、督办及反馈等工作。 四、接受纳税人的预约服务,在约定时间内受理纳税人的涉税事宜。 五、及时做好有关涉税事宜的通知,免费提供相关资料。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日记,交接好有关资料。 七、及时向值班长汇报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或纳税人反映的紧急事项及重大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八、负责做好各种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到完整、清晰并妥善保管。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负责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全程服务值班长工作职责 全程服务值班长受县局全程服务领导小组委托,授权行使全程服务各环节的管理、协调及监督等权利,其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办税大厅的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窗口及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保证全程服务工作各环节有序地进行。 2、负责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的着装举止、文明用语、劳动纪律、环境秩序等方面的监督。 3、接受各窗口的请示,及时解答有关问题。 4、负责对全程服务整个过程进行定期抽查监督,督促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限时办结有关承办事项,负责全程服务台受理的重要事项和紧急事项的跟踪落实。 5、负责纳税人对全程服务工作人员投诉事项的调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6、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在具体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或纳税人反映的重大事项,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7、建立每日工作记录,及时总结在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改进和完善措施。 8、负责处理局领导交办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 全程服务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合力扶工力度,优化为纳税人服务,打造“信用国税”品牌,根据省、市局有关全程服务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工作切入点,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大厅功能,提升服务档次,真正把办税服务大厅办成宣传税法的阵地、依法纳税的场所、为民服务的窗口、系统新风的样板,成为洞头县国税系统对外办理一切涉税事务的窗口,为纳税人营造亲和、舒适的办税氛围,提升国税部门在社会各界的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政务公开 在办税服务场所通过公告栏等设施对办税导示、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经办部门、承诺时限、监督办法、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集中公开,提高办税透明度,方便纳税人人办事,并对各项涉税政策和办事制度实行“八公开”制度,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全程办理 1、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全程服务台,受理、承办、回复、跟踪、监督纳税人交办的一切涉税事宜。 2、服务台设立“值班长”岗位,值班长经全程服务领导小组授权,负责对全程办理各个环节开展督查,定期抽查,协调解决全程服务中涉及的问题,并建立每日的工作记录。 3、服务台提供五种服务,即受理承诺服务、咨询宣传服务、办公延时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和涉税事务上门服务,服务台值班人员为全程服务首问责任人。 4、全程服务工作人员对受理的各类涉税事务申请,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即收即办、全程引导或经值班人确认,确定具体承办人,并对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确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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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公文方案: XX县药监局药械突发案件应急反应预案 下一个公文方案: 二〇〇五年度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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