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要求,领会政策,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效果
为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质量和综合效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重申: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部门、项目部(工区、车间)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充分发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办公室、财务、纪检监察、审计、
小金库自查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
2、专项治理与管理隐患排查相结合。各单位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分析“小金库”产生的根源、表现形式和可能形成“小金库”的环节与区域,全面排查生产经营、财务与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隐患,并根据排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梳理各项业务流程,规范财务收支和各项存量资金管理。同时,还应与完善各类资金与资产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关于“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政策,调动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要打消侥幸与观望心理,保证自查自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三)强化治理工作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阵地,网站要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专栏,大力宣传“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持续公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处理政策,公告国资委、中煤集团和公司、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建立举报线索的登记、移交、查处、反馈和奖励制度。
(四)严格落实两项制度。要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要就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完整性、全面性和自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签署书面承诺;上报存在“小金库”的单位,要承诺不存在上报结果之外的“小金库”;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还要签订《不设立“小金库”承诺书》。所有承诺都要作为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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